各系、部、处:
为2019年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根据《预算法》及《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拟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及未来三年财务规划,请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未来三年发展规划,编制2019年及未来三年资金需求计划,报财务处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以便编制学校2019年财务预算和未来三年财政规划。
一、预算编制原则:
(一)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
(二)零基预算:根据《预算法》规定,为确保预算的严肃性,日常经费预算当年执行完成,未执行完的收回学校统筹;专项经费预算按建设期使用,建设期内没有执行完成,收回学校统筹。
(三)学校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和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四)学校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
(五)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六)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建立所管业务项目库建设,不入库项目,不得列入年度预算。
二、预算编制要求:
(一)完整编制,及时上报。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根据本部门前三年费用开支情况,结合2019年度本部门工作计划,细化预算指标,实事求是、全面完整编制本部门的开支计划,不多报、不漏报,确保预算合理并有能效实施。
(二)预算开支精细化。预算分日常经费预算和项目经费预算。日常经费预算用于维持部门日常正常运转所需要的开支,项目经费用于专项事业发展所需要的开支。日常经费由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详细列出各项开支,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实习材料费、设备维修费等。专项经费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建立项目库,经审核拟于2019年实施的项目,纳入2019年预算报财务处。由部门当年完成的项目,按项目报经费预算,并列开支明细。
(三)各部门详细盘点部门存量资产,需要增加资产的,向归口管理部门报增采购,报增资产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全校设备及基建等采购按季向资产管理处报政府采购计划,每个季度的中期报下一季度的采购计划,不报计划不予采购。
(四)各部门认真审核已经签订的合同或即将开展的工作,确保不发生漏报预算情况。
(五)从预算中开支的所有人员经费均归口人事处统一管理,部门日常经费预算不允许开支人员经费。有函授业务、技能鉴定业务、社会培训业务的部门,其人员经费从相应项目中开支,并确保项目收支平衡。
(六)为更好规划学校发展,请各部门根据本部门业务发展需要,做好未来三年事业规划及资金需求计划,填列未来三年发展规划表,纳入学校建设项目库,以便学校根据资金情况及时安排建设,编制2019年预算时结合2018年编制的三年事业规划及资金需求计划,将项目库中条件成熟的项目纳入年度预算中执行,并调整项目库中的项目。
三、预算编制口径
(一)以部门为单位进行预算编制和上报。各部门综合考虑本部门情况,在项目经费、公用经费、教学经费等各项经费预算基础上,填报部门预算汇总表(附表1),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并盖部门印章,交财务处。
(二)各系学生人数(仅指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包括培训生)按照班级上报,在岗人员按照2018年6月教师及教辅人员的实际人数加拟引进人员上报。有学生的系部上报的日常教学经费支出不得超过根据学生学费收入及二级管理文件规定比率测算的教学业务费(填附表2),培训分成经费需要根据培训收入按规定比例分成,由承担培训任务的系部办理划拨审批手续后按批准金额划拨。
(三)项目支出(包括设备购置)必须编制项目预算申报表,按以下要求填写项目预算支出申报表(填附表3):
1、申报部门:填写具体的部门、系的全称,并盖部门印章。
2、项目负责人:填写部门直接组织实施该项目的责任人。
3、项目名称:填写项目全称,如ⅹⅹⅹ实验室、ⅹⅹⅹ房屋维修等。
4、起止日期:要填写预计开始建设及完成日期。
5、项目排序:依据本部门项目轻重缓急排序。
6、项目属性:新建项目、补充完善项目。
7、新建实验室和其他设备的购置必须将项目申请原因及主要内容说明清楚。
8、《项目预算支出申请表》需要填写项目投入总额、项目采购明细和支出明细。
9、测算依据:填报所报项目需要的资金额测算依据。
10、项目绩效目标:必须填写项目预计将达到的目标,以便项目完成后针对该预期目标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四) 各行政部门公用经费原则保持2018年预算数,如果需要增加,请注明理由。行政部门负责的专项业务所需经费,按项目报经费预算;办公设备的购置由部门提出,报校长办公室汇总后报财务处;实训设备的购置、填平补齐按项目填报,经实训管理归口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务处;学生技能竞赛、教学研究、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专项经费报教务部,由教务部统筹报财务处;学生经费由学生处统筹并上报,并由学生处分解到系部;其他经费根据部门的工作计划,将工作分项,按项目编制费用预算,做到费用开支依据充分、合理高效。根据上级文件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因公出国出境等三公经费开支,公用经费原则上不超过上年水平。
(五)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发展规划,编制三年中期规划表(附表4)。
四、预算编制责任部门
(一)根据各部门上报的预算,财务处汇总并与各部门沟通,经财经委员讨论后,编制学校预算分解初稿,报学校党委会审批。
(二)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将职责范围内涉及的内容考虑周全,编制全面的收支预算,以免出现漏报现象。大型设备购置、大型修缮综合考虑财政项目资金的使用和学校基本建设情况,合理规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人员经费由人事处填报人事处经费汇总表(附表5)。所有人员经费均须报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报预算,以保证人员经费的支出和统计口径与上级文件一致,其他部门不得在日常经费预算中开支人员经费。
(四)全校学生经费由学生处统筹,各系学生活动经费由各系填报至学生处,由学生处统筹填报至财务处。凡大型活动必须报一份全年项目预算支出申报表,按项目进行费用预算。(如新生报到、大型校园招聘会、大型演出、大型体育活动等)
(五)团委组织的学生活动经费经团委与学生处商讨后,由团委填报给财务处。教工团支部经费由团委代报。
(六)全院党建组织活动经费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填报,并由党委组织部分配到各支部。
(七)纪检监察活动经费由纪检监察审计处填报。
(八)实验设备购置费由各系报教务部,由教务部审核汇总报财务处;办公室设备购置由各部门报校长办公室审核汇总报财务处。
(九)教研科研经费、校刊费用、课程建设经费、专业建设经费、招生费等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编报。
(十)修缮、水电、物业管理、租赁、交通、学生宿舍空调使用费、后勤相关费用由后勤基建处填报。
(十一)技能鉴定费由继续教育部填报,消防设施、外事费由业务管理部门填报,并附一份全年项目预算支出申报表;学校还本付息预算由财务处填报;建设资金需求由后勤基建处根据学校规划决策填报。
五、上报要求
各部门将编制好的部门预算于2018年12月18日前上报财务处。预算申报资料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版发至邮箱:730379620@qq.com,纸质版需盖章装订交到财务处。
财务处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