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搭建三地大学生深度交流平台,提升三地青年群体的文化认同感与社会责任感,加强粤港澳地区学校文化艺术共建,省教育厅定于2024年5至10月举办第七届粤港澳大湾区学校美术作品展暨第九届广东省高校美术作品学院奖双年展(以下简称“双年展”)。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粤港澳高校创意艺术联盟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美术与设计教育专业委员会
二、活动参与对象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师生
三、内容及分组要求
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突出学校美术教育教学成果,反映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专业特色和教学水平,体现学校美术教学与文化发展的有机衔接。体现粤港澳三地师生爱国、爱港、爱澳情怀,反映大湾区当代人文精神,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反映大湾区建设发展等相关内容均可参评。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类别及要求
参评作品可选送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丙烯画、漆画及其他绘画作品;或书法、篆刻作品、雕塑、手工艺和综合材料等作品。凡参评作品必须为2022年6月以后创作的作品,且没有参加过由省教育厅主办的相关评选活动并获奖。
(二)数量比例
每人限报2件作品,所报送师生作品比例控制在1:1左右,同1件作品一般不超过3名作者,学生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三)初、复评作品要求
初评作品要求:需提供图片,JPG格式,长及宽均不超过2560像素,亦不低于1440像素,文件不超过200M。复评作品要求:绘画、书法、篆刻类作品装框后长180CM×宽180CM以内;雕塑、手工艺和综合材料类长、宽、高在180CM以内,100公斤以下。特殊尺寸作品须提前向展览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评参展。
(四)评选办法
分初评和复评两个阶段,由省教育厅抽取评委进行评选,并根据组委会制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初评阶段采取图片的形式进行评选,复评阶段采取原件的方式进行评选,并按评分排名择优进行展示。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名额分别按初评数量的5%、10%、15%设定。获得一、二等奖的学生作品,为指导教师颁发指导教师奖。根据各高校组织情况颁发优秀组织奖。
五、报送方式
有意愿参加的老师、学生将于2024年6月11日前以下申报材料送至广职院高明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10,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团委邮箱gdfzxytw@163.com。
(一)绘画、书法、篆刻类作品须提供彩色打印10寸作品照片1张,雕塑、手工艺和综合材料类作品须提供彩色打印10寸作品照片(多角度)4—6张,要能完整体现作品形态和局部细节,体现作品原貌。每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学校、作品编号、姓名、作品名称、类别、尺寸,作品编号必须与清单(附件2)内编号一致。
(二)参评作品电子版文件:作品图片(以学校+姓名+作品名称+类别命名,具体要求见“初、复评作品要求”);作品清单电子版(见附件2,并另存为一份可编辑的Excel版)。
六、注意事项
(一)活动展览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单位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相关资料或作品,无论何种原因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未按要求提供画册资料者,承办单位有权不予编入画册。
(三)进入复评的作品送展前须提前装裱装框后方可报送,费用由作者本人负责;贵重手工艺作品及细微作品,送展前须采取适当的防护和固定措施,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所有作品在撤展当天由各参评单位自行联系承办单位领回,运输费用自理,未及时领取视为自动放弃,由承办单位统一处理。
(五)省教育厅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拍摄、录像、 宣传及出版发行并对展品进行相应调整等权利,内容或形式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不予参评、参展和收录画册。
(六)投稿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如发现参展人员身份不符或参赛作品剽窃、侵权和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主办方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展权,收回奖励荣誉。参展作品的肖像权、名誉权、署名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主办方和承办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七)本次活动不收取高校和师生任何费用。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757-88269822
联系邮箱:gdfzxytw@163.com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七届粤港澳大湾区学校美术作品展暨第九届广东省高校美术作品学院奖双年展的通知
2.参评作品清单
共青团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