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立志· 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作品征集评选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引导高校师生深刻把握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观塑造,我校拟组织开展2024 “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作品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考察高校重要讲话、给师生重要回信精神,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思践悟,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二、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包括7类项目:社会实践纪实类、讲述诵读类、歌曲传唱类、主题摄影类、公益广告类、舞台剧目类、工作案例类。具体活动方案详见附件 1-7。

三、活动时间

2024年7月10日—2024年9月10日

四、活动安排

1.各学院宣传发动(2024年7月10日-7月25日)

各学院广泛宣传,组织发动师生积极参与主题活动项目征集,要求各学院申报项目总数不少于14项(各作品类别至少1项)。其中,学生根据6类项目方案要求(见附件1-6),自行组队开展,须配1名指导老师。专职辅导员须至少参与一项、指导两项,获奖情况纳入到辅导员考核。

2.项目实施及报送(2024年7月26日-9月6日)

7月26日——9月6日,报名队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项目。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6日前按附件要求将推荐表、汇总表及作品电子版分项目类别打包,打包文件命名为“xx学院xx项目主题教育活动”发送到指定邮箱872285109@qq.com,邮件标题栏注明“xx学院立志•修身•博学•报国教育活动”,邮件内容注明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项目评选及表彰(2024年9月6日-16日)

学校将依据项目立项名额及相关要求,组织评选出各类主题作品一、二、三等奖,并按相应名额推选获奖项目参加省级评选。

五、奖励办法

(一)优秀指导老师奖

评选各学生参赛类别获一等奖项目的指导老师为优秀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

(二)各类参评项目评选

对各类项目的作品类别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200元;

二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150元;

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100元。

奖项名额的设置按各类项目最终提交数量的40%分配,且一等奖不超过1项,二等奖不超过3项,三等奖不超过6项。(注:奖项数量将根据作品质量微调,工作案例类活动只颁发荣誉证书)

(三)省级参评获奖奖励

以上各类别校级获奖项目将按名额推荐至省内参评,省级评选获奖的项目根据《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按最高奖项予以相应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动员工作,面向本学院学生征集主题项目,充分鼓励学生利用暑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二)各学院要加强工作统筹,把活动与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提高活动融合度,增强活动实效。要认真做好推荐作品的审核把关,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要用好暑假时段,组织师生积极开展创作,力争出精品成果。

(三)各学院上报作品须为师生原创,且独立完成,明确无知识产权纠纷,严禁抄袭他人作品,往届作品或与往届作品创意雷同的不得再参评,所有作品概不退稿。

七、联系人

李庆  0757-88269852

附件:

    1.社会实践纪实类活动实施方案

    2.讲述诵读类活动实施方案

    3.歌曲传唱类活动实施方案

    4.主题摄影类活动实施方案

    5.公益广告类活动实施方案

    6.舞台剧目类活动实施方案

    7.工作案例类活动实施方案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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