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受理学生更改学籍身份资料的时间为每年四月份和十一月份。我校正常在籍学生更改学籍身份资料需在每年四月中旬以前或十一月中旬以前提交如下资料:
1、当前身份证件(含港澳台籍身份证)复印件(注意每位在校生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只许改一样)。
2、户口本复印件(包括如下内容)
(1)本人页(登记改名学生的那页);
(2)信息变更页(一般是户口本最后一页),需公安部门做记载。
3、学生身份资料变更申请表(含承诺书),见附件
学生备齐以上资料及其原件提交至高明校区教务部(图书馆六楼602室)董老师处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