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外语外贸学院专任教师范新民,于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1月6日在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参加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高职类2019年度“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项目电子商务专业国家级培训,计168学时(10学分)。
根据学校《教师参加企业(社会)实践 (调研)管理办法》(粤职院制发〔2019〕43号)教师下企业实践的相关要求,符合文件学校管理办法的“第二章第三点:为企业或社会提供技术服务或合作开展课题研究。”经向人力资源部了解,可补2019年下企业实践材料,范新民老师认定下企业实践共21天有效。
特此说明,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1日。
外语外贸学院
2023年10月27日
2、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