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 首页
  2. 通知公告

关于采购合同审批报销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二级部门、各位教职工: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控制规范(2022年修订)》(粤职院制〔2022〕103号)和《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粤职院制发〔2021〕35号)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1万元(含1万元)以上、3万元以内(不含3万)的货物、服务项目,由二级部门自主采购;超过3万的,由学校集中采购。现在根据审计意见和内控的要求,将控制环节上移到合同审批环节,所有超过1万的经济合同,属于集中采购的合同必须提供有效的中标文件、属于自主采购的合同必须提供有效的三方以上供应商的报价单(请各二级部门一定要注意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特殊情况提供其他有效的的佐证材料,否则一律不予审批。

上传佐证材料的二级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必须对佐证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自行妥善保管有关佐证材料原件。财务报销环节不需要提供佐证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但是需要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合同审批表打印件。


党政办、资产管理部、财务部

2024年4月3日



U PLUS eSt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