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后勤基建部 作者 : 后勤基建部 编辑 : 谭笑 发布时间 : 2022-10-27 阅读次数 : 9275
各位师生:
根据佛山市电价价目表,学校用电分类为居民生活电价——合表电价,到户电价为0.63586875元/千瓦时,学校将于11月1日起调整校内师生用电收费标准,统一由0.62元/千瓦时调整为0.64元/千瓦时(注:电费结算一般无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如银行转账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请各位师生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对高耗能设施设备加强管理,共同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最大限度节约用电。
特此通知。
后勤基建部 财务部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