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专任教师、政治辅导员: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政治辅导员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所持学历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具体体检医院名单见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2。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要求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须提供与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同等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以下简称“两学”)课程补修合格证书,同时参加我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学校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安排另行通知。
高等院校岗前培训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和教研实习成绩在教师资格认定中的使用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补修高校等事项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49号)规定执行。
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作要求。
三、认定时间及程序
2023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具体操作参见附件6《【中国教师资格网】账号注册操作手册》。
学校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中心)拟于9月14日上午9:30通过腾讯会议召开2023年教师资格证报名培训会(#腾讯会议:765-926-863),请申请人扫描下面二维码或搜索群号540334091加入学校教师资格认定qq群。
(二)申请人报名
申请人于9月15日9:00至21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具体操作参见附件7《【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技术咨询电话010-56761296。
(三)申请人上传认定材料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网上报名后,于9月22日9:00至26日17:00登录“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评审系统”(网址:http://gdgsrd.gspxonline.com/,下称“省评审系统”)上传个人认定材料,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申请人登录“省评审系统”的账号密码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可在网上下载操作手册(附件8)。
同时准备纸质认定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9),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审核。注意:请按《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自行到指定医院提前完成体检。
(四)学校审核材料及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省评审系统”上传材料后,于9月27日到人力资源部(禅城校区2号楼408)提交纸质材料,并进行现场确认。人力资源部于于9月22日至10月8日登录“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http://queren.jszg.edu.cn)”和“省评审系统”对照认定条件完成申请人报名信息和上传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和省评审系统上进行确认,同时按附件3的顺序整理好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退回申请人。申请人的材料补报工作应在9月28日前完成。
(五)学校报送材料
学校于10月13日前,将本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具体报送要求见附件3。材料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文档上传至“省评审系统”。
(六)公示和认定
省教育厅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教育厅网站和各高等学校同步公示,并给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按照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条件程序开展本部门认定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要严把材料审核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对于不按规定开展认定工作或认定工作中弄虚作的工作人员将按《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三)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通知申请人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学历鉴定、体格检查等相关工作。
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联系人:宋海燕,联系电话:0757-83106900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
5.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6.【中国教师资格网】账号注册操作手册
8.广东高校教师资格评审系统操作说明-申请人
9.现场确认需提交的纸质材料清单
10.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