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范,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学校工会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
(一)参评基本条件
1.组织带领广大工会会员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工会有关文件精神,在本单位党组织领导下,积极主动配合和协助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2.工会四项职能得到落实;工会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协作,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成效;
3.围绕学校和本单位的中心工作,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会工作,成效显著,受到单位党政领导和工会会员的肯定和好评;
4.团结和凝聚广大工会会员,积极、扎实、有效地开展“建家”活动,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5.认真完成校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做好工会的宣传和信息工作,及时向校工会报送信息;
6.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动员和组织教职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
(二)参评范围与名额
“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名额按校内二级工会总数的30%确定,即“先进集体”的名额为5个,各二级工会均可参评,申报材料应突出其工作特色与工作创新。
(三)评选程序及办法
“工会工作先进集体”采取自主申报、总结挂网展示、校工会审定的方式进行。
1.自主申报。各分工会在对本年度工会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对照参评基本条件并经所在党组织推荐,填写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3)后进行申报。
2.总结挂网展示。提交各二级工会2024年工作总结(总结模板见附件4),在总结挂网展示的基础上,召开分工会主席会议,与会代表投票。
3.校工会审定。校工会组织召开校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确定先进集体名单。
二、“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
(一)参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会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开拓进取,勇于创新;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能够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及时反映群众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关心教职工,办事公道,作风民主,廉洁奉公,受到教职工好评;
4.顾全大局,维护团结,与时俱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积极组织和带头参与工会各项活动,较好地完成工会布置的 工作任务,工作成绩突出。(第1条至第4条为“优秀工会干部”参评基本条件)。
6.爱岗敬业,积极进取,遵纪守法;
7.热心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各项活动,以主人翁的态度为工会工作献计献策;
8.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敬业奉献,乐于助人,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9.密切联系群众,办事公道,在教职工中有一定威信,努力完成本单位和上级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第6条至第9条为“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参评基本条件)。
(二)参评范围与名额
“优秀工会干部”的评选名额按学校工会委员、各二级工会委员等工会干部总数的20%确定,每个分工会推荐1人;“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名额按校内全体在职工会会员数的5%确定(如算出人数为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取整)。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三)评选程序与办法
1.“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由各二级工会根据评选条件和确定的名额组织评选推荐,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后,报校工会审查确定初步名单。校工会组织召开校工会委员会会议,确定先进个人名单。
2.各二级工会评选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人数不得超过分配名额数。
三、评选要求
(一)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各二级工会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依靠教职工民主推荐,严格把关,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遵守评选推荐程序,推荐工作应在本单位内广泛接受监督。
(三)校工会将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听取广大教职工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四、工作要求
附件3《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4《各二级工会2024年工作总结》、附件5《广东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和附件6《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汇总表》,各分工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公章(扫描成PDF版)后于2025年2月25日(星期二)下午5点前发至校工会邮箱gh@gdpt.edu.cn。联系人:黄彩霞, 电话:0757—83835391。
五、表彰与奖励
对获得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授予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工会工作先进集体”颁发奖状并给予奖金奖励;“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将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金奖励。
附件:
1.粤职院党字〔2019〕55号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2.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名额分配表
校工会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