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门、全校师生:
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9〕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师生申报艺术表演、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用艺术陶冶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引导广大师生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不辜负党的期望、人民期待、民族重托,树立高远的理想追求和深沉的家国情怀,把展演活动作为学校美育培根铸魂的重要载体,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奋斗·创新·奉献。
展演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中国共产党同行、与祖国同行、与时代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梦想同行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奉献祖国、奉献人民的远大理想抱负;展现当代大学生勇担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勇于创新创造,开拓进取、甘愿奉献,追求更有高度、更有品味的人生境界。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养学生深厚的民族情感,引领学生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
(二)坚持面向全体。坚持育人性、公平性、群体性,提倡学校开展班级、年级、院系展示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努力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三)坚持弘扬中国精神。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展演活动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切实增强学生的文化主体意识和文化创新意识。
(四)坚持机制创新。不断完善活动“三阶段”推进机制,抓实抓好高校开展普及活动、省级集中展演和全国现场展演三阶段工作,建立健全普及参与、交流学习、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展示成果,引领方向。
四、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四部分;学生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教师队伍 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高校专业艺术人才培 养模式改革创新、高校艺术师范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四个大类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对象和分组
艺术表演、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学生艺术作品的参加对 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 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艺术表演和艺术作品应以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艺术实践工作坊应以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参加对象为高校校级党政领导干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全国普通高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研科研单位。
六、活动安排
(—)高校开展活动阶段(2019年9月至2020年5月)
以高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 高校要将艺术展演与艺术课程、学生艺术社团、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和传统节日相结合,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鼓励大学生艺术社团深入基层、宣传展演、服务社会。
(二)省级集中展演阶段(2020年6月至11月)
在高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2020年6月各高校参赛报名(报送参赛材料)进行“碟选”,10月举办省级集中展演(决赛),并于2020年11月中下旬,将本地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和省级展演总结等相关材料报送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
(三)全国现场展演阶段(2021年4月)
教育部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全国现场展演。现场展演内容:艺术表演节目现场展演、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优秀艺术作品展览、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报告会、学生社会 实践活动、现场展演开闭幕式。
七、奖项设置
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校长风采奖和优秀案例奖。
省复评及省决赛由省教育厅负责抽取评委进行评选,并按照组委会制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省决赛奖项设置:
(一) 优秀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根据各高校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及比赛成绩进行评定,按照参加活动高校总数的20%进行评选。凡获评省级优 秀组织奖的高校,将由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从中推荐部分高校参加全国高校优秀组织奖评选。
(二) 艺术表演、艺术作品、艺术实践工作坊和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1.艺术表演与艺术作品奖:以子项目设奖,分设一、二、三等奖。
2.艺术实践工作坊奖:设一、二、三等奖。
艺术表演及作品类、实践工作坊:一等奖占入围决赛队伍名 额的20%,二等奖占入围决赛队伍名额的30%,三等奖占入围决赛队伍名额的50%;其中艺术表演及作品类各子项目将按照甲组70%,乙组30%的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
3.优秀创作奖:奖励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优秀表演节目作品,参评学校须在报名时提交拥有该作品唯一表演版权的声明。
4.指导教师奖:奖励艺术表演、艺术实践工作坊、微电影获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工作坊、微电影不超过3名)和艺术作品获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
5.校长风采奖:奖励高校校长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优秀作品的作者。
6.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占报送总数的10%,二等奖占报送总数的15%,三等奖占报 送总数的25%。
艺术表演、艺术作品、实践工作坊等各奖项将按照参评数量 的60%入围决赛,艺术表演/作品类/工作坊入选省决赛的根据场地规模按评分排名择优进行展示。
各项目获奖的队伍将由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从中推荐部分高校代表我省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凡获奖的团队及作品由省教育厅颁发相应的获奖证书。各高校须认真做好参评团队/作品的审查工作并提交作品承诺书(见附件5),本次大赛所有参评作品一经报送不得更换参演人员(含指导老师)及作品,不符合本文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参评资格。
八、组织管理
展演活动第一、二阶段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第三阶段全国现场集中展演活动由省教育厅组织相关代表队,赴四川参赛。
(一)各地各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展演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美育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落实活动经费,按照展演活动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
(二)各地各高校要抓住艺术展演活动的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务实创新,力戒形式主义。
(三)各地各高校要及时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宣传,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 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扩大展演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联系人:校团委 苏建宏老师
联系电话:0757-88269822
邮箱:gdfzxytw@163.com
附件:1.广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3.广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7.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补充通知
共青团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