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
经学校研究决定,部分教师职教能力可以免测,但所认定等次不再重复给予相关表彰和奖励,具体如下。
一、自2019年起,国家级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获奖者,全体选手认定为优秀等次;省级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二等奖以上获奖者,全体选手认定为优秀等次;省级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三等奖获奖者,全体选手认定为合格等次。
二、自2020年起,学校线上教学优质课程比赛获奖者,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四名和三等奖前三名,认定为合格等次。
三、自2019年起,在省级以上教学比赛获三等奖以上者。
四、已在外校参加职教能力测评取得合格等次以上的新进教职工。
五、距离退休不满三年的教师可以申请免测。
符合以上免测条件的教师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至各系、部(院)汇总,各系、部(院)审核以后与第三批次教师职教能力测评结果一同提交人事处。
特此通知
附件:职教能力申请免测汇总表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