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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我校2018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运用省就业专项资金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粤财社2013〕103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8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3〕310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1500元/人 (一次性补贴)。

三、申请材料
    1、《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和身份证等原件(查验)及复印件;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等资料。
    、组织实施

学校在3月31日前接受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并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证明交到辅导员孙德延老师处,由就业指导中心代表学校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报市人保审核,申请专项资金,学校在收到财政厅的资金后将补贴发放给申请人。
    请各系积极对毕业生做好宣传工作并组织落实,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