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院):
根据《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为确保清明节前假后良好的教学秩序,学校计划于4月2日和4月6日开展清明节前假后教学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内容
重点检查两校区教师到位情况、学生到课情况、课堂教学秩序情况、实验实训室运行情况等。
二、巡查人员
清明节前假后教学巡查工作人员以专职督导老师为主。
三、工作要求
(一)清明节前假后,任课教师应坚守教学岗位,学生应准时到课,完成相应课堂教学计划。
(二)4月2日下午和4月6日上午,任课教师应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将课堂应到学生人数和实到学生人数登记于黑板右上角(如果无法板书,则请学习委员向巡查人员报告学生出勤情况),巡查人员将进行现场核实登记。
教务处(质量监控中心)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