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及相关处室:
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学生学习效果、教师教学质量是否达到要求的重要手段。为加强期末考试工作管理,建设良好的学风、教风、考风,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拟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巡考工作。
一、巡考人员
期末巡考校级工作人员以专职督导老师为主。各二级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开展巡考工作。
二、巡考安排
时间 |
校区 |
|||||||
1月13日-1月16日 |
日期 |
高明校区 |
南海校区 |
禅城校区 |
||||
巡考人员 |
联络人 |
巡考人员 |
联络人 |
巡考人员 |
联络人 |
|||
1月13日(星期六) |
上午 |
曾强安 张文广 |
曾强安 |
|
|
|
|
|
下午 |
曾强安 张文广 |
曾强安 |
|
|
|
|
||
1月14日(星期日) |
上午 |
邱俊 杨春晓 |
邱俊 |
|
|
|
|
|
下午 |
邱俊 杨春晓 |
邱俊 |
|
|
|
|
||
1月15日(星期一) |
上午 |
曾强安 邱俊 王迪敏 |
曾强安 |
孙大志 胡诗国 |
孙大志 |
陈志伦 |
陈志伦 |
|
下午 |
曾强安 邱俊 王迪敏 |
曾强安 |
孙大志 胡诗国 |
孙大志 |
|
|
||
1月16日(星期二) |
上午 |
邱俊 王迪敏 陈志伦 |
邱俊 |
孙大志 |
孙大志 |
|
|
|
下午 |
曾强安 邱俊 |
曾强安 |
|
|
|
|
注:1.根据学校校历以及教学进程安排,本学期20周考试将在2024年1月13日至1月16日进行。
2.高明校区考试场次分布于8:20-10:20/9:00-11:00/10:30-12:30/14:00-16:00/16:10-18:10/18:20-20:20等时段,南海校区考试场次分布于8:20-10:20/10:30-12:30/14:00-16:00等时段,禅城校区考试场次分布于10:30-12:30时段。
3.高明校区巡考人员到D栋天桥下集中出发;南海校区巡考人员到图书馆大门前集中出发,禅城校区巡考人员单独前往。对任何考试场次的巡考,巡考人员均应提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集合。
三、巡考要求
1.巡考人员应先熟悉《考场规则与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监考守则》。
2.巡考人员要按时巡考,巡考工作应贯穿整个考试过程,巡考期间不得无故离开,不得做与巡考工作无关的事。巡考人员若因事、病不能准时巡考,须提前通知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并与其他巡考人员调班。
3.巡考人员应巡查各考场纪律,督促监考教师做好监考工作。
4.若发现考场出现考生违纪或作弊情况,应及时报教务部或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并协助解决问题。
5.巡考结束后,应如实记录当天巡考情况并把《巡考情况记录表》交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联络人存档。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