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实践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管理是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为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环节的运行与管理,加强对实践教学质量的监控,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效果,学校决定开展各二级教学单位实践教学文件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实践教学文件检查
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是否按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实践教学课表;
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训)课是否编制了实践教学指导书,内容是否齐全详实,是否达到指导学生实践的效果;
3.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训)项目完成后教师是否批改了学生撰写的报告(不以报告形式提交的实习成果除外),成绩表是否有老师签名;
4.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每项实验(训)项目完成后指导教师的实验(训)总结是否全面。
(二)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岗位实习教学文件检查
1.实习任务书是否按要求填写;
2.实习指导工作记录本是否填写齐全,现场指导是否有相片、线上指导是否有截图佐证;
3.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总结是否按文件要求全面编写。
(三)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督导材料检查
1.二级教学单位是否编写督导工作计划;
2.二级教学单位督导会议记录内容是否齐全(参加人员签到、会议议题、讨论内容、达成结果等),是否归档;
3.二级教学单位督导听课数量是否达到要求,听课记录表填写(现场手写填写)是否齐全;
4.督导材料归档是否齐全。
二、检查方式
采取二级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督导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督导组以全面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二级教学单位上述相关教学文件。
三、检查时间及安排
(一)检查时间
11月19日至11月29日各二级教学单位自查;11月30日至12月18日学校督导组检查。
(二)具体安排
校区 |
检查人员 |
检查部门 |
检查时间 |
检查地点 |
禅城 校区 |
陈志伦、杨桦 |
艺术设计学院 |
11月30日 至12月18日 |
二级教学单位 相关地点 |
高明 校区 |
邱俊、李文海 |
纺织学院 |
||
服装学院 |
||||
商学院 |
||||
公共课教学部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曾强安、伍建国、郭荣球
|
外语外贸学院 |
|||
轻工与材料学院 |
||||
信息工程学院 |
||||
智能制造学院 |
||||
创新创业学院 |
||||
南海 校区 |
孙大志、胡诗国 |
教育学院 |
||
汽车与交通学院 |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教学单位要重视检查活动,认真做好自查工作,积极配合学校督导组完成相关检查工作。
2.具体检查时间和地点由校级专职督导与二级教学单位联系约定,各二级教学单位按约定时间、地点提前备齐相关材料,安排相关工作人员配合检查。
3.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检查职责,详细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好意见整理和反馈工作。
附件:教学文件专项检查用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