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目的
市场营销技能赛项由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之一,是目前高职院校学生技能比赛中专业性强、规模大、平台广的高职学生赛事之一,得到学院和经管系各级重视。每年1月份各高职院校选出一到两支团队参加省赛,并力争进入国赛。本次经济管理系联合本系部签约校企合作企业广东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共同举办校级市场营销技能大赛,校赛首要目的是为我校选拔参加省级大赛的优秀队伍;其次,加强校企合作,通过企业赞助、增设奖金的方式,提高学生参与大赛积极性,并由企业为参与同学举行与大赛实操相关的运营专题讲座,鼓励参赛学生走进企业,将模拟比赛能力变成真正营销能力。企业也可以从比赛中找到自己需要的人才。
二、竞赛内容
本次比赛采用情境营销,考察参赛选手市场信息分析、目标市场选择、营销策略策划、会计报表分析等市场营销核心技能。通过竞赛,全方位展示参赛选手在在组织管理、团队合作、创新思维等方面的职业素养。具体竞赛内容说明见附件1
三、竞赛规则
1.基本规则
以赛场现场安装的市场营销综合实训与竞赛系统设定的角色职责与规则为准。
2.特别规则
(1)每支参赛队共同使用 1 台电脑运营,与其他团队进行对抗竞赛。如遇电脑或软件等故障,参赛选手应举手示意。确因电脑软件或硬件故障,致使操作无法继续的,经裁判确认,予以启用备用电脑。
(2)期初参数设置和特殊任务使用权限以系统初始化后系统默认设置为准;
(3)比赛开始后,在运营过程中,赛场裁判负责控制招标过程,并宣布阶段性成绩。按照竞赛规程,在经营三个会计年度后,裁判公布竞赛结果。
(4)当企业出现下列情况时视为破产:
现金断流,不能归还贷款或者支付相关费用时,即为破产。企业破产后,即退出比赛,破产企业所有资产不得转让。
3.评分细则
四、竞赛方式
1.参赛对象:经济管理系全日制在籍学生,每支参赛队由3-4名参赛选手组成。学生需填写《广东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见附件2)经系部审核后方可参赛。
2.比赛时间:2018年11月14日。
3.比赛地点:高明校区实训楼3-404。
4.参赛队员入场:参赛选手应提前15分钟到达赛场,凭学生证按要求入场,不得迟到早退。并根据抽签结果在对应的座位入座。
5.奖项设定:本赛项奖项设团体奖。竞赛团体奖的设定为:一等奖1名,企业赞助奖金300元/队;二等奖2名,企业赞助奖金200元/队;三等奖3名,企业赞助奖金100元/队。学校提供奖金按学校相关制度进行另外发放。获奖队伍发放校级奖励证书,所有参赛学生计素质拓展分。
经济管理系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