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一学生:
按照教育厅学籍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和《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现将学生转专业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籍学生不得随意调整专业,确需调整的,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 学生申请调整的专业不得跨科类(普通类与艺术类);三二分段、自主招生等特殊招生类型学生不能转到统招专业。
2. 学生一经批准转专业后,不得转回到原专业。
3. 转专业(转入或转出)的班级学生人数应控制在60人(艺术类50人)以内。拟转入专业班级平均人数已超过55人(艺术类45人)或拟转出专业班级平均人数少于35人(艺术类30人)者应严格控制转专业的审批。
4. 学生的学费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不会改变。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及第二、三学年按新专业的标准缴交学费,多退少补。
5. 学生报名时,申请转入专业编号、名称应严格按照附件1《各专业转入指标分配一览表》准确填写。
6.各专业转入指标由各学院确定,有指标的专业按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无指标专业不能转入。
二、转专业时间及流程安排:
1. 学生应于11月25日至11月29日中午12点前将附件2《广东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报名表》交所在学院教务员处,逾期不予受理。
2. 转专业考试及考场安排等事项,将于考前五天内在教务部官网公布,请各考生注意查看。
3. 考试结束后一周左右,教务部将对成绩进行公示,其各位学生留意教务部官网。录取名单按各专业转入指标及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将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五天后在教务部官网公示。
三、考试内容
转专业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35%)、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0%)、语文(35%),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皆为客观题。
考试成绩<50分(不含),视为放弃转专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