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班级:
根据我校学籍管理规定以及《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现组织本学期学生申请学分认定工作如下:
一、学分认定的对象及申请时间
符合学分认定条件的学生,包括在籍生和仍在换证受理范围内的结业生
(2023届应届参军生申请《顶岗实习》请提交入伍通知书材料)。
学生提交材料申请时间:
3月2日12:00-3月19日12:00(正常批)、5月15日9:00-5月24日9:00(毕业批)、6月2日9:00-6月6日9:00(增补批)
二、学分认定申请途径
采用教务系统进行学分认定申请,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
三、学分认定流程
学生线上申请(截止时间前)——学生所属学院审核——(归口部门复查)——教务部复核——教务部确认备案
注:学生应在申请时间内进入教务系统申请(送审),并一次性上传所有佐证材料电子版作为附件(纸质版材料视学院具体要求提交)。注意认定课程的学分、学时是否与原课程信息相符,如不一致请与学院联系。学生修改项目或补充材料的,应在申请时间内完成。申请截止后学生不能再送审,学院统一组织审核。
四、学分认定条件及标准
已获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及成绩证明、低一级学历证书(限实践技能类课程)及成绩证明、高等教育自考课程成绩证明、在线课程学习证书(如: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爱课程、学银在线、智慧职教慕课学院、智慧树等学校认可网络慕课平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业绩类成果(创新创业活动、职业经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实习实践、文化传承、竞赛奖励、专利标准、论文著作等),符合我校学分认定与转换条件的,可按照相应标准进行学分认定与转换。学分认定与转换的具体标准见《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附表1和附表2内容。注:为方便查看,现教务系统采用了《学分认定标准(2022年)简易版》,如有冲突,以上述管理办法附表1、2为准。
参军退伍生可申请认定军训、军事理论、体育、顶岗实习课程。认定《顶岗实习》课程需上传附件4作为认定材料。
任选学分可选“专业任选课”或“公共任选课”或实际对应课程认定。
五、学分认定与转换的说明
1.申请不同类别的学分认定和转换,总学分不超过本专业毕业总学分的25%;大专及以上学历认定和转换课程总学分不超过本专业毕业总学分的50%。
2.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竞赛奖励等成果不得重复转换,以最高级别认定的学分进行一次性转换。
3.申请不同项目类别的学分认定和转换,其认定条件、学分与成绩转换标准等原则上按归属类别标准执行。
4.认定课程学分最小单位为0.5学分,每18个理论学时转换为1学分,每28个实践课时转化为1学分。以课程为单位进行认定的,认定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可参照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但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对应课程的学分值为限。已修课程学分大于或等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应课程学分的,多出部分不能单独认定为其他课程或其他性质学分。
5.认定课程学分,原则上按申请类别标准,同时对应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转换成必修课、限选课或任选课学分。
6.学分认定的佐证材料应规范、真实、有效、详细。证书出具单位应为国家行政部门、权威认证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行政事业单位,或学校组织部门认可的其他社会单位。证书应在证书有效期内,如果以培训证书学分认定和转换为课程学分的,应在学习者获得培训证书起3年内为限。佐证材料对应的项目成果经学校组织部门认可,且佐证材料能充分支持项目成果。同一佐证材料不能重复使用于不同类别的学分认定。学生提交的佐证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该项目所获学分,并按我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证书类佐证材料应包括完整的证书封面(名称)、内页、成绩单或成绩证明。社会实践类佐证材料应提供实践单位归属证明(如:在职证明,合同、员工证等)。课程成绩类佐证材料(须以课程内容为依据审核的项目类别),包括成绩来源证明(如:线上平台姓名账号截图、学历证书等)、成绩单,和有关课程目标、学时、教学内容和考核要求等内容的证明材料(如课程标准、授课进度计划、教案等教学材料至少两项,或其他可证明上述课程内容的替代材料)。
7.以下列情况之一,学分认定不通过:(1)逾期在教务系统提出申请(送审);(2)佐证材料虚假;(3)佐证材料不在有效期内,或不充分、不支持、不符合该类别的学分认定与转换的条件;(4)申请的项目成果或佐证材料未经学校组织部门认可;(5)同一佐证材料重复认定;(6)学分认定总数超过上限。
8.本通知未尽之处,以制度文件为准。
六、学分认定审核结果
教务部将在次月(正常批)、6月12日(毕业批、增补批)前收集审核结果,并在教务系统完成学分认定转换录入。
咨询电话:各学院教务办公室、教务部(0757-83835956 李老师、岑老师)
教务部
2023年5月27日(已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