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籍参军退伍学生复学指引
在校生在参军退伍后回校复学,可按照学校制度规定编入原专业相应年级学习。如原录取专业撤销的,由我校安排转入其他相近的专业学习。退伍学生须办理复学手续如下:
1 开学初学生持保留学籍证明、退伍证明到原专业所在二级学院领取并填写《复学申请表》;
2 原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发起OA复学申请,上传《复学申请表》、保留学籍证明、退伍证明为附件,同时填写复学班级、时间;
3 教务部OA审批完成后,出具《复学证明》,交二级学院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转交学生本人。
4 教务部在OA将复学生信息协同给学生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部、财务部、后勤基建部、图文信息中心各职能部门。
5 学生按所在二级学院指引复学到相应班级学习。
退伍学生复学转专业:
按学校制度规定,保留学籍学生复学后,在规定转专业范围内,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就读。注:按照制度建议安排学生转入新专业的一年级就读。
保留学籍学生复学转专业按照下述流程办理:
1 退伍学生在复学学期开学前两周内办理转专业手续;
2 退伍学生先在原学院办理完复学手续,再在原学院领取填写《在籍退役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3 由原学院(转出学院)、转入学院审批后交教务部审批(注:按照制度建议安排学生转入新专业的一年级就读);
4 教务部审批同意后,出具《转专业通知单》,学生凭《转专业通知单》到转入学院报到,由转入学院指引到相应班级学习。
附表1:复学申请表
附表2:在籍退役学生转专业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