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暨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发布时间 : 2018-08-03 阅读次数 : 3454
各系: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决定启动第三批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暨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二类品牌专业,建设目标为产教深度融合、特色鲜明、高水平、全省一流。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专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综合实力在校内排在前列且为学校“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的主干专业
(二)未通过验收的“十二五”省重点专业建设项目不得申报二类品牌专业。
(三)优先支持“十一五”的省高职教育示范性专业或“十二五”的省高职教育重点专业申报二类品牌专业。
(四)优先支持以下产业的相关专业立项,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产业等)、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先进装备制造、船舶、汽车、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轻工、纺织等)、现代服务业(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服务外包、高技术服务、养老服务、家庭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文化产业(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民族传统工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城乡发展、社会管理、社区服务、基层文化建设)等。
申报条件最终以教育厅正式文件通知为准。
三、申报限额
每系限报一到两个专业。
四、工作程序
(一)各系申报。各系按照申报限额和申报条件确定推荐专业,提交《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申报表》。
(二)形式审查。教务处根据申报条件对各系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项目遴选。根据教育厅公布的申报名额,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遴选,确定拟推荐申报专业。
(四)公示。学校对拟推荐的申报专业进行公示。
(五)发文公布。公示后无异议的,学校向省教育厅报送第三批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申报材料。
五、其他事宜
各系应根据《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开展第二批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141
号)、《关于做好第二批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293号),填写《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申报表》。请于7月5日前将《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双面打印,电子版)、《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品牌专业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交教务处刘娜老师。
附件
教务处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