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至2019年7月31日,高等学校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和专科层次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慕课)。申报课程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18年12月31日;此前申报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在2018年8月1日之后至少有一个完整的教学周期。申报课程开设平台为境外平台的,须先在国内公开课程平台完成至少一期教学活动。
不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征的课程,如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仅对本校或少数高校学生开放的小规模专有在线课程(SPOC)和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在推荐范围。
二、推荐数量
按照教育厅文件中的申报推荐限额,我校将择优推荐1门课程参加申报认定。推荐的课程限定为“十三五”期间已立项建设的省级高职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三、推荐要求
推荐课程必须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精神,课程内容规范完整、体现前沿性和时代性、导向正确、科学性强、课程质量高、共享范围广、示范性突出。其中,本科高校推荐的课程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
鼓励能体现多学科思维融合、产业技术与学科理论融合、跨专业能力融合、多学科项目实践融合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高水平课程申报;鼓励应用质量高(结课率、有效学习人数等)、共享性好(选课学校、选课人数等)、教学互动数据充分(在线答疑、讨论、师生互动数据等)的优质课程申报。
课程团队、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内容、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应用效果与影响、课程平台支持服务等要求参照教育部通知执行。
四、工作程序
1.8月25日前,申报人需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418361656@qq.com,联系人刘娜。
(1) 高校推荐课程汇总表
(2) 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
(3)课程数据信息表
2.8月26日——9月2日,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校内遴选,在审和课程内容符合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校内公示五天,如无异议,正式行文向教育厅推荐。
五、其他事项
1 .在多个平台开设的课程须选择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征明显、课程团队在线教学服务好、在线教学效果好的一个主要平台申报。多个平台的有关数据可按平台分别提供课程数据信息表。
2. 对于被认定为“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应确保自认定开始,面向高校和社会开放并提供教学服务不少于5年;教育部将对课程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实施退出机制。
附件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通知
附件3.高校推荐课程汇总表
附件4. 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
附件5.课程数据信息表
教务处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