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现组织学生进行在校课程重修、补修报名事宜,通知内容如下:
一、报名对象
在校课程不及格的学生,转专业、复学需补修课程的学生,结业生(2017级(两年制)、2016级)。
二、报名课程要求
学生所报课程须是本学期开设,且与个人课表没有冲突或冲突课时少于或等于一半的相同课程或相似课程。
三、报名方法
常规情况:教务系统显示有相同课程,且与学生个人课表没有冲突,学生直接在教务系统报名,无需填写《课程重修申请表》;结业生用原学号和密码在教务系统报名即可。
特殊情况:
1、教务系统显示有相同课程,虽与个人课表冲突,但冲突课时少于或等于一半,学生可填写纸质《课程重修申请表》报名;
2、教务系统显示有相似课程,且与学生个人课表没有冲突,或冲突课时少于或等于一半,学生可填写纸质《课程重修申请表》报名。
说明:纸质《课程重修申请表》需交学生所在系教务员审核,并经系主任签名同意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交教务处报名重修或补修。
四、报名时间安排
阶段 |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报名 |
9月10日 -9月16日12:00 |
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报名,存在特殊情况递交纸质《课程重修申请表》交教务处报名。 |
系统报名操作指引见附件1,为保证学习进度学生报名即可跟班上课,此阶段任课教师不记录考勤。 |
审核结果公示 |
9月18日 -9月20日12:00 |
登录教务处查看《重修或补修报名成功学生名单和缴费通知》。 |
此时可申请取消某门课程,过后不再受理。 |
缴费 |
9月24日 -9月29日12:00 |
学生按要求进行网上缴费。缴费为总额不能更改,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
具体缴费方式在缴费前公布在本通知附件。 |
结果确认 |
10月9日前公布缴费结果 |
缴费成功的学生可在系部通知后领取《重修联系单》,交任课教师。 |
学生在这周正式上课,记入考勤。 |
特别说明:缴费成功才视为报名成功,教师凭重修联系单开始记录考勤和平时成绩。
四、缴费标准
我校根据《关于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规定,按文科类每学分90元,理工类每学分110元,艺术系每学分200元。缴费学分按所报重修课程学分计算。
不明之处,请先行查看《重修补修常见问答》(附件2),仍有疑问可联系教务处冯老师,联系电话0757-88269869。
教务处
2019年9月6日
附件1:重修网上报名操作指引
附件2:重修补修常见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