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9〕135 号)文件要求,学校启动省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群申报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专业群定位准确,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属于能够支撑和集中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独具个性且有基础在全省某一领域争创一流的特色专业群,是学校“十四五”拟重点建设且已发文立项的校级专业群;对接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的专业领域,原则上应为建议对接重点产业(附件1)相关的专业群。优先支持2019年学校已投入15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含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学校自筹资金等)的专业群。
2.专业群组建逻辑清晰,每个专业群包含3—5个专业;群内专业教学资源共享度、就业相关度较高,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建设机制;专业特色鲜明,行业优势明显,有较强社会影响力。
3.专业群有高水平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创新团队,校外兼职教师素质优良。实践教学基地设施先进、管理规范,基地建设与实践教学项目设计相适应、相配套。校企共同设计科学规范的专业群课程体系,反映行业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线上线下课程资源丰富。
4.专业群生源质量好,保持一定办学规模。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机制,学生就业对口率、用人单位满意度、学生就业满意度高。
5.专业群与行业企业深入合作开展科技研发应用,科研项目和专利等技术成果数量多。
二、申报限额
每系限推荐一个专业群。
三、工作程序
1.各系申报。各系在申报限额内,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群,并按照要求于11月3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2.教务处审核。教务处按照专业群申报条件,对各系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专家评审。组织校内外专家开展遴选。
4.校长办公会讨论。将专家遴选确定的专业群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
5.公示。拟推荐专业群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6.向教育厅行文推荐。
四、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系于11月30日以前提交如下材料:
1.《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加盖系部公章。)
2. 专业群自评报告(纸质版一份,word电子版)
3. 《广东省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份,word电子版)
4. 《广东省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纸质版一份,word电子版)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9〕135 号)
教务处
2019年 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