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自修室管理规定(试行)
自修室是广大读者学习的公共场所。为了加强自修室管理,提高自修室利用率,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特制定本规定:
1、读者进入自修室应举止文明、语言礼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2、保持自修室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
3、保持自修室整洁,请勿吸烟、进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4、请读者把不需借阅的图书务必于闭馆前归还到一楼还书台,不得乱扔乱放。
5、请勿随意搬动室内桌椅,勿乱涂乱画,损坏公物需赔偿。
6、遵守秩序、禁止霸位。自习完毕,请将个人物品随身带走,图书馆每天闭馆后进行清理。当日清理的个人遗留物品,由管理员集中存放,被清理的个人物品如有丢失、损坏,图书馆概不负责。
7、读者在自修期间,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尤其是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不要置于桌上,以防丢失。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