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图书馆接收图书文献捐赠管理办法
第一条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欢迎在校师生、校友、社会各界人士和组织捐赠图书文献。为使学校图书文献捐赠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接受捐赠范围和要求
1.本校教师、学生、校友的著作;
2.本校教师、学生、校友、社会各界人士和组织收藏或购买的正式出版图书文献;
3.图书文献必须符合本校师生教学科研和日常阅读的需要,适合大学及以上程度阅读;
4.图书文献完好,书内没有过分涂污划线、注记、眉批,有涂污图书不作为上架图书。若为重要文献、罕见图书或为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5.图书文献内容健康,权属明确,不存在政治、法律、出版权与反科学等问题;
6.同样的文献资料一般以捐赠1-3本为宜;
7.捐赠图书文献以无偿和不附带任何条件为原则。
第三条 捐赠方式与联系途径
1.少量或零散的捐赠,捐赠者可随时将图书文献直接送达图书馆,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捐赠,或联系图书馆上门提取。
2.大批量的捐赠应先与学校图书馆办公室或采访部人员联系,可上门提取或按双方商定的方式进行捐赠。对于数量特别巨大或特别贵重的图书文献,图书馆应向学校汇报,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
3.捐赠途径
(1)直接送达。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采编部,联系电话:0757-88269830。
(2)邮寄送达。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澜石二路20号或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学府路8号图书馆采编部,邮编:518055。
(3)上门提取。联系电话:0757-88269830。
第四条 捐赠处理
1. 捐赠图书送达图书馆后,图书馆对受赠的图书文献拥有所有权和处理权,有权根据藏书发展政策、馆藏范围和有关入藏标准对接受捐赠的图书文献进行必要甄别、取舍、剔除。
2.图书馆对满足入藏条件的图书文献做好登记,按照图书管理规定进行分编加工、典藏、流通,录入系统时在获得方式上填写“赠送”选项,并加盖图书馆赠书印章和馆藏章,分类入藏入库。
3.接受捐赠的图书文献加工后一般都进入流通库,供读者使用。
4.对接受捐赠的珍贵图书文献,设立赠书专架;对大量的珍贵文献,若图书馆条件允许,可以捐赠人的名字命名,设立专室珍藏。
5.捐赠者可在图书文献的扉页签名、赠言。图书馆对赠书码洋超过壹仟元的捐赠者发放捐赠证明或荣誉证书,以表谢忱,以资纪念。
5.图书馆建立图书文献捐赠专项目录,在本馆网站公布捐赠者姓名、捐赠书名、数量等,予以宣传和鼓励。
7.图书馆对收到的不符合入藏条件的图书文献,将转赠给其它机构、个人,或由学校有关部门联系转赠给需要帮助的对象,或做淘汰处理。
8.捐赠者将成为我馆荣誉读者,若图书仍在入藏的情况下,其本人或后人可凭捐赠证书进本馆阅览,对其捐赠文献拥有免费阅览、拍照、复制等权利。
9. 图书馆没有将捐赠图书寄还捐赠者的义务。
10. 纳入馆藏并不表明该书将被图书馆永久收藏,图书馆有权对入藏的捐赠图书进行剔除。
第五条 本办法中“图书文献”指正式出版的图书、地图、多媒体资料等。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
第七条 本办法由学校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