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做好学院2026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粤职院制发〔2023〕89号)的要求,在学校资助中心发出《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动态认定及国家助学金相关工作的通知》后,外语外贸学院成立了以学院副书记为组长,以辅导员、学院纪检委员、教师代表、班主任及学生代表为组员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同时成立了以班主任为组长,班委、学生代表为主要成员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经过学生申请、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审核等程序,现将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按照程序报送学校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审核。具体名单见附件1。
公示期为2026年4月2日—4月7日,为期3个工作日。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面谈、书面署名方式向外语外贸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反映,反映意见时须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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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C2-206
特别说明:以上名单是学院初步评定结果,最终认定结果以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审核并确定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学生名单为准,作为学生资助的重要依据。
附件1:外语外贸学院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新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