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心理健康服务水平,按照关于印发《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咨询老师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职院发〔2024〕157号)相关要求,根据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需要,现拟选聘一批兼职心理咨询老师。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校在岗在职教师
二、选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能热情细致地为学生提供咨询服务。
(二)具有心理学、精神医学、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接受过心理咨询等相关课程系统培训,或具备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内相关资格证书。
(三)具有心理学、精神医学和社会工作专业背景的专业教师或辅导员优先聘用。
(四)有三年及以上个体咨询经历或有团体心理辅导经验者优先。
三、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工作制度要求,工作上接受心理咨询中心的管理与指导。
2.能够按照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统一安排,定期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及相关服务。
3.完成咨询记录的撰写,定期和学院、心理咨询中心相关联系人进行沟通交流。
四、选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5日-2025年1月3日
2.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填写《兼职心理咨询老师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zypsy2021@163.com,纸质版材料交高明校区活动中心302。
(二)聘任及管理
报名截止后,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组织对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学生工作部审批,择优选聘兼职心理咨询老师,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聘任。
兼职心理咨询老师聘期为1年,日常工作安排、培训及考核工作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组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小燕
联系电话:0757-88269800
邮箱: gzypsy2021@163.com
附件: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