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优良校风、学风,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增强班集体凝聚力。根据《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广东职业技术学院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办法》管理规定,现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业优胜奖”“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业优胜奖评选仅面向毕业年级,获奖人数控制在参加评选学生总数的20%以内;
优良学风班面向我校在校各行政班级。参加毕业实习的班级不参与评选。各二级学院推荐申报优良学风班的班级数不超过本学院总班级数(除毕业实习班级)的20%。
二、评选程序
(一)发布通知:学生工作部发布评奖通知。
(二)学院初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核对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及素拓分,各学院结合相关表彰文件及本学院实际进行学院“学业优胜奖”“优良学风班”初评,初评名单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初评名单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三)学校复核: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初评结果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校级层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公布结果:学生工作部在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学校发文并进行表彰。
学生评奖流程时间节点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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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时间范围 |
具体内容 |
学生注意事项 |
1. 学校发布通知 |
3月31日 |
学工部发布评奖通知 |
及时查看官网或班级群通知 |
2. 学生核对成绩及素拓分 |
3月31日-4月2日 |
学生自主登录学工系统、教务系统核对成绩,登录学工系统、到梦空间核对素拓分。 |
重点检查是否有误,有误需及时反馈修正,逾期未核对视为无异议。 |
3. 各学院汇总提交修正数据 |
4月2日-4月3日 |
学院整合有误的学生数据,素拓分提交至团委修正,成绩提交学工部汇总后交教务部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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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学校系统数据修正 |
4月7日-9日 |
教务部修正成绩,团委修正素拓分,学工部同步学工系统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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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成绩系统导出 |
4月10日8:30 |
生成最终版评奖成绩及素拓分数据 |
4月10日8:30导出最终版评奖成绩后,不再接受新增修改名单。 |
6. 学院初评及公示 |
4月10日-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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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公示栏,异议需在公示期结束前反馈。 |
7. 学院初评结果提交学工部 |
4月18日14:0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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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学工部复核及公示 |
4月21日-25日 |
学工部官方公众号公示全校获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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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要求
(一)在各项奖项的评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的评奖;
(二)颁奖后,如发现获奖集体或个人在参评当年有任何不符合获奖条件的,学校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及奖金,并在全校通报;
(三)因第一、二款取消评奖资格后的空缺,不再补报;
(四)凡个人在评选学年受处分(含处分期尚未解除)或无故欠费,均不能参与任何一个人奖励项目评选;
(五)凡参评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该次评奖资格,在校期间不得参与任一评优评奖。
学生工作部
2025年3月31日
附件:
1.粤职院发〔2023〕35号 关于印发《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
2.粤职院制〔2022〕19号 关于印发《广东职业技术学院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办法》的通知
3.关于毕业年级学生奖励办法劳动小时条件的补充说明
附件: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业优胜奖”“优良学风班”奖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