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粤职院制发〔2023〕89号)等文件精神,2025年3月我校启动了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依据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并公示、学校审核等工作流程,最终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认定的结果为准。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1,请广大老师和同学监督。
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面谈、书面署名方式向学生工作部反映。若无异议,学校将按规定程序上报教育厅。反映意见时须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4日-4月30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57-88269820
附件1: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
学生工作部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