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4〕191号)、《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做好今年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一)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总共有27个名额,各系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1。
(二)评选流程
1.国家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各系评审产生初审名单,并在全系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递交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复核;(9月16日-25日)
2.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复核结果,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提交至“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9月26日-10月11日)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上学年度学业加权平均分需在本班级排名前10%。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名额分配
国家励志奖学金共有483个名额,各系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1。
(二)评选流程
1.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各系评审产生初审名单,并在全系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递交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复核;(9月16日-25日)
2.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复核结果,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提交至“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9月26日-10月11日)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自强自立,生活俭朴,通过学校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资格认定的学生;
5.评选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优异,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班级排名前40%。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组成
1.各系需提交一份说明,内容包括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审的依据、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2.《2018-2019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4);
3.每名通过初审学生的《2018-2019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4.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附件5)。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材料组成
1.各系需提交一份说明,内容包括组织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的依据、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2.《2018-2019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4);
3.每名通过初审学生的《2018-2019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6);
4.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附件7)。
四、工作要求
1.严格评审程序。各系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在学习年限、学习成绩、突出表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方面把好关,切实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受奖受助学生。
2.保护学生信息。在涉及到家庭经济困难生信息时,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妥善处理学生隐私。
五、工作联系
联系人:叶耀鸿、韩丹,电话:0757-88269852。
附件:
1.《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18-2019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2018-2019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2018-2019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5.《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
6.《2018-2019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7.《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
学生工作处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