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1届毕业班、班主任、实习指导及就业指导老师和2021届毕业生:
为了做好我系毕业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我系2021届毕业生顶岗实习指导和就业指导工作,请我系各毕业班及相关教师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顶岗实习是按照教育部16号文要求实施的重要教学环节,每一位毕业生都必须按要求完成顶岗实习教学任务才能获得毕业资格。因此,我系每一位2021届毕业生都必须按照要求,参加并完成为期半年的顶岗实习活动,否则将不能获得毕业资格。
2、顶岗实习环节中的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实习纪律、安全职责等内容依据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试行)》粤职院制〔2017〕8号”执行,实习学生和指导教师要认真阅读该规定。
3、顶岗实习时间从2021年3月1日至5月29日,期间,毕业生应该在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实习指导教师和就业指导教师要切实帮助学生落实实习单位。我系2021届毕业生必须在3月1日前落实实习单位,并按要求将实习单位及相关信息上报实习指导教师(通过顶岗实习管理平台),否则视为未参加毕业顶岗实习,实习成绩应计为不合格。
4、因特殊情况(含专插本考试)未能在3月1日前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应向实习指导教师提交书面的延迟实习申请,在经系里审核同意后,由系里视实际情况推荐实习单位。专插本的学生应在专插本考试结束后及时参加顶岗实习,否则将不能获得毕业资格。
5、实习指导教师应在3月16日前收集并填写“实习情况统计表”,上报丁利旺老师,并且在以后的每个双周(如第六周、第八周等)的周三前将反映毕业生实习情况的上述统计表格定期上报。
6、实习期间,毕业生实习单位等信息如有变动的,学生本人应及时通过顶岗实习管理平台告知实习指导教师或班主任进行更新。实习指导教师或班主任应及时将更新的信息上报给系办。
7、就业指导教师(李伟纯老师)应按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的要求做好我系2021届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认真做好就业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工作,并根据毕业生的实习情况做好就业率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8、顶岗实习期间,实习指导教师、就业指导教师、毕业班班主任之间通过顶岗实习管理平台加强信息沟通,互相配合、协助,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保证顶岗实习活动安全、有序、有效开展。
9、系领导应加强对顶岗实习和就业工作的管理和协调,为顶岗实习和就业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10、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应配合就业指导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完成顶岗实习材料的填写和上交,逾期不交齐材料的视为顶岗实习成绩不及格。上交材料包括:
材料名称 |
收件人 |
截止时间 |
自主顶岗实习申请表 |
实习指导教师 |
2021年3月1日 |
实习安全承诺书 |
就业指导教师 |
2021年1月16日 |
录用证明(或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 |
就业指导教师 |
2021年5月29日 |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租房申请表 |
班主任 |
按需申请,5月29日班主任收齐交系办 |
实习三方协议 |
实习指导教师 |
2021年5月29日 |
个人鉴定表 |
实习指导教师 |
2021年5月29日 |
实习介绍信回执 |
实习指导教师 |
2021年5月29日 |
实习周记 |
实习指导教师 |
2021年5月29日 |
实习报告 |
实习指导教师 |
2021年5月29日 |
补充说明: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就业满意度调查两项调查将通过问卷星线上进行,学生要留意并积极参与,不提交者按缺交材料处理;若丢失“实习介绍信回执”、“实习三方协议”原件,可以彩色打印附件3、附件6顶替。
毕业生顶岗实习和就业工作是我系的一项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学生就业的切身利益和我系教学质量、招生计划、二级管理分配等方面的工作。希望全体毕业生和全体指导教师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密切联系,按照本通知要求,共同完成好毕业生顶岗实习和就业工作任务。
信息工程系
2021年1月4日
https://img.gdpt.edu.cn/down/6791
附件1:录用证明
附件2:个人鉴定表
附件3:实习介绍信回执
附件4:实习周记
附件5:实习报告模板及说明
附件 6:实习三方协议(一式三份)
附件 7:《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试行)》粤职院制〔2017〕8号
附件8:实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信息工程系)
附件9:顶岗实习管理平台-学生操作手册v2.0
附件10:2020-2021(2)顶岗实习管理平台使用要求(学生)
附件11:自主顶岗实习申请表(信息工程系)
附件12: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租房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