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广东职业技术学院专利(软件著作权)管理办法(修订稿)》(粤职院制〔2018〕16号),为鼓励我校教职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提高我校的科技竞争实力,提升我校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总量和质量,促进我校专利(软件著作权)工作的发展,现开展我校的专利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2018年7月5日—12月31日申请或者授权的专利(包括PCT、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二、资助类型
(一)专利申请费用资助标准和所交材料:
1. 申请中国发明专利或者《专利合作条约》(PCT),根据相关申请和实审费用凭据最高资助3500元/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根据相关申请费用凭据最高资助1500元/件。
2. 申请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的个人需向科技中心提交以下材料:(1)广东职业技术学院专利资助申请表和明细表(见附件);(2)发明专利提供申请受理通知书和实审通知书、实用新型专利提供受理通知书、申请PCT的需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PCT申请受理文件;(3)专利代理机构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缴纳专利申请费用等有关凭据、申请PCT提供申请(官方收费部份)费用凭据。
(二)专利授权资助标准和所交材料:
1. 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10000元/件;获得美国、日本、欧盟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20000元/件;获得其他国家及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10000元/件;一项发明专利同时获得多个国家及地区专利授权的,最多可申请两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授权资助。
2. 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资助3000元/件;外观专利授权,资助1000元/件;软件著作权授权,资助2000元/件。
3. 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授权资助的个人需向科技中心提交以下材料:(1)广东职业技术学院专利资助申请表和明细表(见附件);(2)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3)申请专利授权资助需要同时提供下载的专利法律状态截图作为附件证明材料,国外发明专利授权材料需提交有资质的中文译本。
(三)授权专利的年费资助
学校对所有授权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进行保护,分别保护授权发明专利(包括PCT)3年、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年和授权外观专利1年,年度费用根据相关凭据进行资助。
三、注意事项
1. 此次开展的资助只适用于以广东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专利权人的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以个人或者其他单位为专利权人的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不在此资助范围之内。
2. 所有申请授权资助的专利(软件著作权)必须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填报,上传专利(软件著作权)证书等电子版佐证材料,并通过系部审核。
四、材料提交时间
电子版材料于3月25日之前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于4月1日之前交至科技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3 粤职院制〔2018〕16号 关于印发《广东职业技术学院专利(软件著作权)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联系人:刘惠娣 电话:83828603 邮箱:363584088@qq.com
科技中心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