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位老师:
为推进我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项研究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要求,现启动2019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请各部门认真阅读申报通知,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组织老师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
专项研究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省委“1+1+9”工作部署以及我省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问题开展。分为以下四个专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主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开展。
2.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研究:主要围绕党内法规基本理论、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法规制度执行评估等方面开展。
3.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问题研究:主要围绕教育、经济、文化和科技等方面交流合作开展。
4.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主要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重要的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开展。
二、申报名额
学校申报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限额及要求如下:
本次申报实行分类限额申报。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仅面向“冲补强”计划高校)
2.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研究(仅面向开设有法学专业“冲补强”计划高校)
3.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问题研究 2项
4.高等教育科学研究 2项
学校将在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限额安排的基础上,结合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遴选,择优上报。
三、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养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1.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能够实际担任项目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项目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项目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项目组成员。
3.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4.申报者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提醒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与研究成果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5.项目申报人根据专项项目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四、经费资助:学校将对每个立项项目给予1万元配套经费支持。
五、申报办法与要求
1.本次专项项目,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申报单位认真组织,通过“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系统” (http://210.76.75.91/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进行网上填报。
2. 本次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按时完成申报工作。申报系统网址为: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11月8日至11月24日。
联系人:王国雄 0757-83828603
邮箱:510262217@qq.com
附件: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https://img.gdpt.edu.cn/down/4018
科技中心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