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佛山市科技局自筹经费类科技创新项目的入库申报通知
来源 : 科学技术部 编辑 : 科学技术部 发布时间 : 2022-03-07 阅读次数 : 2270
各位老师:
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重大科技专项配套奖补等)的通知,学校决定启动2022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创新项目的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2年佛山市科技局自筹经费类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采取新形式,按照“单位推荐、入库培育,择优出库、事后认定”的方式组织实施,具体请查阅《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1)。
2.重点支持方向:(1)科技装备动员;(2)防震减灾、应急管理、气象等自然灾害应对;(3)食品安全;(4)消防、安全生产技术;(5)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节能节水;(6)科普及教育能力建设;(7)企业发展研究、产业创新;(8)公共交通服务;(9)自然生态文明、林业灾害防控、高品质森林城市;(10)农业现代化、生态农业、现代都市农业;(11)能源供应、绿色减排、低碳可循环;(12)社会公益领域的模式、技术和服务创新;(13)适老产品和服务供给、老年人及残障安防智能辅助技术研发。
3.项目负责人条件(符合其一即可):(1)相应专业和领域的高级技术职称在职在岗人员;(2)相应专业和领域中级职称且具有硕士学位的在职在岗人员;(3)相应专业和领域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在岗人员。
4.入库项目应有明确的出库指标,完成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获得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等至少1项成果。
5.作为项目负责人,已有1项在库项目或在研2项市级科技创新项目的,不得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申报新的市自筹项目;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已有3项在库项目或在研3项市级科技创新项目的,不得以项目主要成员的身份申报新的市自筹项目。
6.不接受任何以个人名义的申报(含个人名义加入申报单位项目组)。
7.《项目申报书》须统一使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录入,并上传附件和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入库材料全部网上审查,申报时无需提供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在项目出库时按要求与出库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申报入库需提交的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计划书;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在职证明、职称证明、学历学位证明,项目组成员身份证明、在职证明等材料;
(4)科研诚信承诺函;
(5)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活动的项目需提供人类遗传资源活动承诺函;
(6)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的项目需提供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
(7)项目单位出具的推荐意见;
(8)项目入库申报通知列明的其他材料。
8.在库培育期限为 3年,从发布项目入库通知后次年 1月1日起算,即2023.1.1-2025.12.31。
9.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项目入库申报须在5月18日至7月11日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和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填报,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网址为:
(1)校内网址为http://10.0.0.125:8080/business/login.jsp
(2)校外网址http://61.142.174.199:8080/business/login.jsp
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login,没有账号的老师请联系科技部开通。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57-83828603
附件1: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自筹 经费类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2022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入库申报指引
附件3: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创新项目入库申报书(模板)
科学技术部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