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学校决定启动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老师按照要求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4年度,本专项任务项目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理化开展研究。申报人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由立项单位资助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
(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2、2023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4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该通知的有关要求,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项目申报须在4月21日晚上10:00前在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科研系统申报方法:进入系统,通过“我的项目—项目申报—进入申报—新增”填写基本信息和上传申报书。系统上填写的人员信息和排名顺序必须跟申报书保持一致。
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网址为:
(1)校内网址为http://10.0.0.125:8080/business/login.jsp
(2)校外网址http://61.142.174.199:8080/business/login.jsp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 https://218.241.235.188/,由老师个人注册账号。
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式2份,获立项公示的才需要报送,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2024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申请评审书
附件3: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联系人:陆杰芬 0757-83828603
科学技术部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