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在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通力协作,2024年度大学生征兵工作已顺利完结。在征兵工作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工作有方法、有热情的先进个人和卓有成效的工作集体,为鼓励先进、表彰典型,更好地开展我校征兵工作,决定评选表彰我校2024年度征兵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征兵工作先进集体:各二级学院。
(二)征兵工作先进个人:各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征兵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征兵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严格落实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和武装部征兵工作有关政策和要求,扎实推进大学生应征入伍相关工作。
2.高度重视,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周密部署本部门征兵工作。
3.在宣传激励、体检政审、指导服务、退役复学等征兵工作方面成效显著。
4.超额完成本学院2024年度大学毕业生入伍征集任务且未出现思想退兵等情况。
5.大学生征兵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无投诉无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征兵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拥有较高的政治意识和国防观念,从事征兵工作满一年以上(向一线专职征兵工作人员倾斜)。
2.热爱征兵工作,征兵工作政策水平较高,业务能力较强。
3.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征兵工作,按时下发通知、参加会议,上交资料等。
4.服务意识强,在宣传动员、发动报名、组织体检、政治审查、保留学籍、学费补偿、新兵走访等工作中,成效突出。
5.所属部门已完成2024年度大学毕业生入伍征集任务且未出现思想退兵等情况。
6.严格遵守廉洁征兵各项规定,个人无被投诉无违法违纪等问题。
三、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和奖金;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评选程序
1.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由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自愿申报;先进个人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人选。
2.保卫部(武装部)按照评选条件组织初评。
3.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初评结果,结合2024年征兵工作结果及其他相关情况综合评定。
4.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二)评选原则及要求
1.坚持面向工作一线原则。先进集体评选指标为2—3个;先进个人评选指标为3—5人,各部门原则上推荐1名,未及时申报者视为弃权。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监督。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评选中弄虚作假的个人、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4.拟申报的集体和个人分别填写《广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附件1)、《广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征兵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材料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征兵工作总体部署、亮点、成效。
5.按时报送评选材料。集体和个人材料请于2024年11月25日前将纸质版签字盖部门公章后交至保卫部(武装部),电子版发送至632541200@qq.com。
6.其他未尽事宜由保卫部(武装部)负责解释。
保卫部(武装部)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