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程序
(三)体检考评。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居民户口簿(高校在校生不用)、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四)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根据学校武装部通知,将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交应征地县级兵役机关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
(五)预定新兵。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审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
1.是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4.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招生计划单列。
5.是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6.是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2.事业单位招聘:具有本科学士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年限、户籍等条件的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国有企业单位定向招聘:每年国有企业在新招聘职工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
2.进一步落实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除定向生、委培生外,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按学校有关规定在当年开放转专业的专业和人数范围内,不受专业门槛、成绩、学科限制,优先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4.学生退役复学后,可免修体育、军事技能、军事理论以及相关公共选修课程,具体课程以及课程赋分办法由各高校制定,课程赋分要体现激励性。
1.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规定发放每月津贴(约1400元/月),两年义务兵收入大约34000元左右,享受公费医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保险待遇,免费从部队发平信等。
2.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家属享受当地政府民政部门按年、月发放的优待金(目前,佛山按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以上发放,2018年优待金是25200元)。
3.退伍后享受当地政府民政部门发放退役后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2018年经济补助是45199元)
1.保留学籍:在校学生或新生入伍,可在接到入伍通知书10天内向学校提出保留学籍的书面申请并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已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或者保留学籍手续的入伍学生,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至退役后两年止。
2. 翌年毕业且入伍时间为当年12月份的学生,当学期各科成绩可根据平时表现进行认定,入伍后准予免修毕业设计(论文);入伍经历可充当毕业实习经历。
3. 退伍复学学生可按其在部队表现套评学校学业优胜奖学金,具体规定如下:获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奖励者,回校后当学期获学业优胜一等奖学金;获团嘉奖及优秀士兵称号者,回校后当学期获学业优胜二等奖学金。
应征大学生需同时在“广东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网站——征兵报名入口处报名 http://zbbm.chs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