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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年终奖励绩效考核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年终奖励绩效考核的通知

[发布部门]: 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6-12-16

  

一、考核范围界定

考核时间段: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所有业绩成果均指此时间段内的成果。接受考核人员:2016年8月31日前在职在岗的省、校编人员。

二、考核组织

1、八个教学系的考核

教学系的测评工作由主管人事工作副校长牵头,按党建思政(含领导班子建设)考核组、教学管理考核组、学生工作考核组三个考核组分头实施。党建思政(含领导班子建设)考核组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教学管理考核组牵头部门教务处,学生工作考核组牵头部门学生处。

党建思政考核组组成:党委组织部正副部长、院办主任、纪检监查审计处处长、人事处处长、财务处处长、教务处处长、工会副主席、学生处处长、团委书记。

教学管理考核组组成:教务处正副处长、科研处长、继教部副主任、八系主任。

 学生工作考核组组成:学生处正副处长、团委书记、招生办主任、八系各党总支书记等。

2、行政教辅等部门的考核

行政教辅部门的测评工作由主管人事工作副校长牵头,由校绩效考核办公室组织实施。

行政教辅等部门负责人进行述职汇报(含公共课部、思政部)。 述职现场进行校领导测评、同级部门测评、服务对象测评。公共课部、思政部只需接受校领导测评和同级部门测评。

三、完成时间

八个系的考核工作在第17周前完成。请八个系于12月18日前准备好考核相关材料,三个考核组的具体考核要求及时间安排以考核组牵头部门的另行通知为准。考核组牵头部门请于18周周三前将考核结果(含纸质盖章版、电子版)上报至绩效考核办公室(人事处)。

行政教辅等部门的考核工作在第18周前完成。请各部门于12月25日前准备好考核相关材料。具体考核要求及时间安排以绩效考核办公室(人事处)的另行通知为准。绩效考核办公室(人事处)于19周周三前统计出考核结果。

各部门请将年终一次性奖励绩效二次分配方案于12月22号下班前上交终稿至人事处审核。各部门(含行政教辅等部门)请将教学科研业绩赋分汇总表(含电子版佐证材料)于12月22号下班前上交至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绩效考核办公室(人事处)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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