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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离岗职工购买退休离岗纪念品报销指引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收支与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上级工会有关规定,我校工会从2018年1月1日起为退休离岗工会会员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为方便基层工会和退休离岗会员实际操作,现将具体购买要求和报销程序作如下指引:

1、购买纪念品。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基层工会可为会员购买或本人自行购买价值不超过1000元具有一定纪念意义的纪念品一件或一套;

2、填写财务报销单。基层工会或退休离岗会员填写用报销单,用途填“购买退休离岗纪念品”,报帐人签名一栏,如果纪念品是基层工会购买,则由基层工会经办人签名;如果纪念品是由退休离岗会员本人自行购买,则由本人亲自签名;(费用报销单模板见附件)

3、学校工会审批。报销单经工会负责人审批后交到财务处;

4、财务报销。财务审核通过后将报销资金打到指定帐号。

附件:费用报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