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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有关评选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文件的通知

各分工会:

省委和省政府决定,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评选表彰 2020 年广东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根据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关于推荐评选工作的要求,现将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 2020 年广东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20〕10 号)(见附件1)进行转发,并将我校有关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名额和范围

推荐评选名额:今年全省教育系统推荐评选表彰广东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8个名额(事业单位职工,其中5人为一线职工、2人为负责人、其他1人),广东省先进集体1个名额。根据学校实际,我校拟在全校范围内推荐1名劳动模范人选上报。

推荐评选范围:2015 年以来,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后勤服务各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全体教职工。

二、推荐评选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推荐对象必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工作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

2、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面向全校,属于推荐评选范围的对象均可参加评选活动,做到一视同仁,推选结果公正公平。

3、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原则。推荐对象重点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

4、廉洁自律原则。推荐对象必须艰苦创业、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共产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5、群众公认原则。坚持自下而上,走群众路线,确保推荐对象有示范引领作用。

、推荐评选条件

广东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必须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在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取得显著成绩,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具有一定的荣誉基础。具体条件见附件1。

四、推荐评选有关要求

请各分工会根据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推荐评选程序(见附件2),把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上来,并将相关材料(表格见附件3)电子版于2020年2月10日前发送到学校工会邮箱(gzygh0757@163.com)

                                       

附件:1.关于评选表彰2020年广东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2.推荐工作流程和政策说明

      3.省劳模表格

 学校工会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