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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工会会员发放婚育慰问金的通知

各二级分工会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收支与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上级工会有关规定,我校工会从2021年11月17日起对符合法律政策的工会会员结婚、生育发放1000元慰问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会会员婚育需向基层工会提交情况报告。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工会会员结婚或生育子女,应及时向所在分工会提交报告,说明婚育情况。申请流程如下:


学校工会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