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学校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管理,提高学校对领导干部廉政行为预判的科学性,对领导干部廉政审核的准确度,完善领导干部廉政信息的归档、管理和查询,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领导干部填报《个人廉政档案信息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学校各部门正职(副处级)和副职(正科级)领导干部(含非党员领导干部)。
二、填报要求
1.高度重视。《个人廉政档案信息表》填报是学校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基础性工作,全体领导干部务必充分认识到《个人廉政档案信息表》填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肃认真完成好。
2.如实填报。填报对象要按照《个人廉政档案信息表》(见附件1)如实认真填报个人信息(填写时可参照附件2示范样本),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严明纪律。如有瞒报、漏报和其他不如实填报的情形,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4.按时报送。学校各部门正职(副处级)和副职(正科级)领导干部(含非党员领导干部)应于2020年4月15日前填写好《个人廉政档案信息表》,电子文档提交至电子邮箱:gdzyjwb@163.com,纸质文档双面打印由本人签名后提交至学校纪委办公室(禅城校区2号楼4楼412室)。
联系人:李忠锋 联系电话:18998408071
中共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