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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期高职扩招新增招生计划

广大考生:

因前期报考情况踊跃,为满足社会考生的需求。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在广东省第二期高职扩招招生工作中,在原招生计划(原招生计划详见我校招生简章https://www.gdpt.edu.cn/a_33/121)基础上,新增招生类别及计划,供考生填报参考:

一、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


二、新增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

 

注: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以高职院校培养为主,全日制脱产学习。试点高职院校要根据生源特点,单独编班、单独培养,制定和实施具有较强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退役军人入读高职院校后,与普通高校在校生同等享受国家和省的资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申请资助。


三、培养方式

    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招生院校负责。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他专项试点班或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高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新生入学后可享受我校发放的1000元助学补贴。


四、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我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或具有同等学力。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时间:20191023-25

(二)录取原则:录取时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按专业点从高到低录取,原则上,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不得低于40分。

(三)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12月中旬,由我校统一发放。

(四)新生注册及复查:新生经我校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六、入学时间

春季入学,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


七、资料审核

考生带齐《广东省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及报名资格审核时需要的材料,寄往高职院校进行复核。高职院校复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交考生签名后回收,与相关复核材料一并归档。

“确认报名”状态的考生,可在系统中点击“打印/下载报名资格审核表”按钮,系统自动生成PDF格式,打印《广东省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本人在考生签名栏亲笔签名。《广东省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随同报考资格复核需提交的材料(详见清单),于20191015前(以寄出时间为准)以快递方式(建议顺丰快递)邮寄到我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澜石二路20号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联系人:陈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757-83311534)。相关资料各教学点可汇总集中一起邮寄,考生也可以选择自行邮寄,邮费考生自付。



八、联系方式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办:0757-83311534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继续教育处:0757-83106901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澜石二路20号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网址:https://www.gdpt.edu.cn/zsw

    微信公众号: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我校各类录取情况主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敬请关注)

    注:本招生简章如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的文件有冲突者,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为准。


九、报名流程


附件 广东省第二期高职扩招高考报名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