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SW21156HG316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高明校区图文信息大楼中央空调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9月24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10-15 09:30:00,更正为:2021-10-27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1-10-15 09:30:00,更正为:2021-10-27 09:30:00。
1、原采购文件的第二章采购需求中“1.主要商务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技术要求P6页:
“收取比例:10%,说明:
履约保证金及其退还方式、时间、条件: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支付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至质保期满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中标人(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形式提交的,则质保期届满后自动失效)。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①中标人违反合同条款的,应扣除违约金后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赔偿违约金时,采购人向中标人追付。②中标人如没有按合同规定履行售后服务承诺,采购人可由第三方单位进行修复,其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支付,否则,将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如果没有履约保证金的则追究中标人违约的法律责任。③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形式提交的,只要采购人能提供证据证明中标人有违约情况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在收到证据材料后应无条件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向中标人偿付本履约保证金的5%的违约金。采购人逾期未按约定退还的,则每日按本履约保证金的3‰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但因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或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现更正为:
“收取比例:10%,说明:
履约保证金及其退还方式、时间、条件: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支付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自本项目整体质量质保期届满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中标人(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形式提交的,则在本项目整体质量质保期届满后自动失效)。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①中标人违反合同条款的,应扣除违约金后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赔偿违约金时,采购人向中标人追付。②中标人如没有按合同规定履行售后服务承诺,采购人可由第三方单位进行修复,其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支付,否则,将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如果没有履约保证金的则追究中标人违约的法律责任。③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形式提交的,只要采购人能提供证据证明中标人有违约情况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在收到证据材料后应无条件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向中标人偿付本履约保证金的5%的违约金。采购人逾期未按约定退还的,则每日按本履约保证金的3‰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但因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或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原采购文件的第二章采购需求中“附表二:其他空调设备”的“序号26:直流变频多联室外机(顶出风)”的制冷量技术要求P15页:
“1.制冷量:≥KW;”
现更正为:
“1.制冷量:≥33.5KW;”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10月11日
1、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2、现场踏勘时间: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名 称: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澜石二路20号
联系方式:13928648921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
联系方式:020-83592216-815
项目联系人:潘小姐
电 话:020-83592216-815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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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高明校区图文信息大楼中央空调项目(GZSW21156HG3168)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