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 (2022年修订)》(粤职院制〔2022〕14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经研究,学校决定招募一批创新创业导师,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目的
为积极推动我校创新创业工作,帮助更多创业者,优化创业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大力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促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崇尚创业的良好氛围,实现创业促就业的倍增效应。
二、招募范围及条件
(一)招募范围
创新创业导师分为校内创新创业导师和校外创新创业导师两类,主要从有意愿参与创新创业指导服务的下列人员中招募:
1.具有创新创业经验的校内教师;
2.经验较丰富的企业家或创业者;
3.投资、融资机构的专家;
4.其他大学的学科带头人,技术和管理型专家;
5.财税、法律、知识产权、市场营销、管理咨询等中介咨询领域的专家;
6.有较丰富的创业经验或企业管理经验的校友。
(二)招募条件
1.校内创新创业导师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为校内创新创业导师:
(1)具有敏锐的视角和较强的沟通能力,能对创新创业者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辅导服务,能够保证每年参与不少于1次创新创业辅导活动(包括讲座、一对一咨询、项目评审等);
(2)对创新创业精神感同身受,创新创业的知识和经验丰富,具备热情和奉献精神;
(3)具有广泛的人脉,能够帮助创新创业者开拓实际市场;
(4)校内创新创业导师要与企业相关业务有深度关联与合作,为学校产学研合作做出实际贡献,到过或有意愿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能给学生带来最前沿的行业企业发展知识与经验;
(5)校内创新创业导师能积极辅导学生项目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培训和讲座。积极参与创新创业相关课程建设和承担授课任务;
(6)创新创业导师需持证上岗。
2.校外创新创业导师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为校外创新创业导师:
(1)具有敏锐的视角和较强的沟通能力,能对创新创业者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辅导服务,能够保证每年参与不少于1次创新创业辅导活动(包括讲座、一对一咨询、项目评审等);
(2)校外创新创业导师能定期不定期驻校辅导项目,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和讲座,参与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评审工作;
(3)校外技术类创新创业导师要具有较强的社会服务能力,现有成果应用于企业或市场,且受聘企业高级技术人员(或高级管理人员);校外管理类创新创业导师要具有给企事业单位提供管理咨询、研究报告、方案设计等的成功经验,且受聘企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员。
三、招募程序
(一)申请报名
有意愿申请创新创业导师的人员,填写《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登记表》(见附件2),附创业导师职称证明、业绩成果、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提交给二级学院或者行政职能部门进行汇总。
(二)资格审核
创新创业学院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招募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拟订拟聘创新创业导师名单,报学校审核。
(三)导师聘任
创新创业学院将拟聘任创新创业导师名单报学校校长办公室审议,经审议通过后,由学校颁发创新创业导师聘任证书。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积极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挖掘校外资源,邀请创新创业经验较丰富的企业家或创业者,投资、融资机构的专家,财税、法律、知识产权、市场营销、管理咨询等中介咨询领域的专家,有较丰富的创业经验或企业管理经验的校友申请报名。
(二)请各部门汇总填写《申请聘用创新创业导师汇总表》(见附件3),于4月27日(星期日)24:00前将《汇总表》、《创新创业导师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gdzycxcyxy@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为“双创导师+部门”,并将所有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仅接受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的材料,不接受个人提交的材料。
(三)联系人:丁老师,19523896774;联系地址:高明校区图文信息大楼644创新创业学院。
附件
1.《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 (2022年修订)》(粤职院制〔2022〕14号)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