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的通知》(粤教职函〔2021〕34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学校2021年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1年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类项目)包括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实践应用试点项目、职业培训典型项目、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示范性继续教育基地、优质继续教育网络课程、社区教育示范基地、老年大学示范校、社区教育创新区、优质资源进社区项目、继续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等10类项目,其中社区教育创新区项目申报对象为县(区)级人民政府。各类项目限额推荐指标如下:
二、申报要求及校内推荐指标分配
1.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要符合各项目建设指南和认定指南的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并建立网站上传材料。网站必须将申报和认定材料及其相应的支撑、佐证材料(pdf扫描件)等上传,供专家评审使用。
2.校内推荐指标分配
优质继续教育网络课程限已经立项的2021年校级继续教育网络课程申报(见附件2),继续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各学院、公共课部、教务处限推1项,其它类型项目推荐不限指标。
三、工作安排
根据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要求,本工作安排如下:
1.提交材料:各学院、各部门请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excel电子版和pdf扫描版)、推荐项目申报书、项目建设方案和项目佐证材料等电子版(PDF扫描版,并在申报网站中挂出)发至继续教育学院刘娜老师邮箱418361656@qq.com。文档命名方式为“2021年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材料”+“学院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2.推荐评审:10月13日前,对申报建设类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推荐评审;
3.推荐公示:10月14日-18日,对拟推荐上报项目进行公示;
4.项目上报:10月20日前,按省厅推荐限额和要求上报材料。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并按照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组织遴选优质项目,择优推荐,认真把好项目质量关。
2.各项目负责人要落实成员责任,明确各方责、权、利,保证申报材料符合省厅要求。
联系人:刘娜,联系电话:83106901。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的通知(粤教职函〔2021〕34号)
2. 粤职院继发〔2021〕1号 关于公布2021年校级继续教育网络课程立项名单的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