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即将开始,现接到税局通知,我校教职工需要在2021年4 月1 日至5月31日这一时间段,完成2020年度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在此期间,税局将优先处理我单位人员的年度汇算退税申请(3月1日至今已提前办理汇算清缴的人员,无需更改)。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在进行2020年度汇算清缴前,请先检查个税APP里2020年专项扣除信息的填写是否有误,如2020年专项扣除事项有变动的,请先在APP里选择2020年完成上一年的专项扣项事项填报,再做汇算清缴(专项扣除事项具体填报方法请参考本通知附件1.《专项附加扣除流程及解答》,汇算清缴请参考附件2.《2020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
2. 个人填写的免税收入务必真实,不能私自任意添加,每年所填写的免税收入相关证明材料需保存5年(本次填写的信息将保存至2026年)。请确保本人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以免被追究法律责任。
3.填写了免税收入或自己添加了社保、公积金的人员,将会被重点查证。提交汇算清缴申请后,如果被退回,请务必查清楚是否有某些抵税项目误填或不真实;如果再次被查证,税局会做出相应处罚。
4.汇算清缴申请提交后,发现所填信息有误的,可以将之前的申请作废,然后后再次填写,作废次数不能超过5次。
5.各位教职工在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我处罗蕊梅老师,工作电话:83311136,或拔打税务专线电话12366咨询。
请各位教职工高度重视并如实填报,特此通知。
附件 1.专项附加扣除流程及解答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
2021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