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榜样群体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营造奋发向上、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向榜样学习,把榜样的力量转化为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的实际行动,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先锋人物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进取,向上向善,在个人或集体的成长发展中成绩突出,影响广泛,对青年学生健康成长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3、模范引领计划各奖项的申请者须为该领域最优秀的学生或集体,且符合各项目的具体申请条件。
4、学生提交的所有材料通过所在系审核,并获所在系推荐资格。
二、奖项设置
1、学习先锋。奖励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异的个人;申请学生各科成绩在本专业或年级中须名列前茅;需获至少1次校级及以上相关奖励等。
2、学术先锋。奖励在学术科研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或团队;申请人或团队需在科研创新上较为突出,曾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学术竞赛中获奖、公开发表论文或者获得发明专利等。
3、公益先锋。奖励在公益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申请人或团队需热衷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并获得相关表彰。
4、文体先锋。奖励在文学、体育竞技等领域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申请人或集体需热心参加各类文体艺术活动和比赛,曾获校级及以上相关奖励。
5、艺术先锋。奖励在艺术领域才华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申请人或集体需积极参加各类艺术活动,曾获至少1次校级及以上相关的赛事荣誉等。
6、自强先锋。寻访励志自强故事,挖掘在大学生活中自强自立,不惧困难,敢于为了自己的志向拼搏,有着锲而不舍的精神的典型案例;挖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身残志坚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需自强不息,努力拼搏,积极向上,在学习、生活中表现优秀。
7、领袖先锋。奖励在学生组织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申请人需为学生干部或组织,积极参与策划筹备各类学生活动,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才能,表现突出,素质优秀。
8、创新创业先锋。奖励积极响应号召,勇于创新创业的优秀个人或集体;申请个人或集体需在某一领域拥有创新的成就或在挑战杯大赛、创业计划大赛中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
9、宿舍先锋。申请学生宿舍需内务整洁、秩序井然,努力建设体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人文关怀的宿舍文化,舍员行为规范好、综合素质高,在宿舍区产生良好的影响。除此以外,申请宿舍全体成员上学年不能出现挂科、违反学校记录等情况,各成员上学年平均加权平均分达80分以上。
10、团支部先锋。申请团支部需全体团员青年团结协作,学习氛围浓厚,班风较好,集体荣誉感强,班级在自身建设、活动开展、服务社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班集体。除此以外,各团支部全体成员在上学年不能出现挂科、违反学校记录等情况。
三、评选对象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或集体。
四、评选程序
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个人或团体申请、系部汇总推荐、学校审定候选人(或团体)、网上展示宣传、专家评审等五个评选程序评选出最终获奖人选。
程序一:学生申请。11月8日前上交申请材料到所在系部审核、推荐。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用于网上展示和宣传的文字材料及个人照片。
程序二:系部审核。各系根据各奖项评审条件及审核申请人或团体的申请资格及材料,并进行分项汇总,评选出每个奖项的最优秀代表,推荐参加全校评审。各系每个奖项可分别推荐1-2名候选人或团体(推荐超过一名候选人或团体时请各系进行排序;如宿舍先锋奖项申请宿舍为混合宿舍,该申请宿舍成员所属某系数量占宿舍总人数比例超过50%(含),则占用该系宿舍先锋的1个名额,若不超过,则在舍长所在系进行申请,不占用该系宿舍先锋名额),于11月11日前将材料上交至团委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204)。逾期不推荐视为该系自动放弃推荐资格。申请人或团体无所在系部审核推荐,学校概不受理。
程序三:校级初评。学校组织专家对各系上交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10个奖项的每个奖项5名的候选人或团体。
程序四:网络展示。对候选人或团体进行网上展示和校内宣传。用于网上展示的材料必须在第一阶段严格按照评审要求连同获奖申报材料一起上交。
程序五: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由专家评委(占60%),学校评委(40%)加权计算得出,各类年度先锋人物奖项成绩第一名的候选人、团体获得年度先锋人物/团体称号,其余答辩候选人或团体获得提名奖。
五、评选材料
申评学生或班集体必须认真准备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各奖项申请表(附件下载):申请者向所在系提交个人或者团体综合事迹成果材料,包括个人事迹陈述报告、成绩单、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发明专利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各类复印件须经所在系签名确认与原件相符。
(二)网上展示材料要求:
1、个人简介:20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所在系、专业、获奖情况及个人梦想宣言。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和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同一类奖项按级别大小逐级排列。
2、事迹正文: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行文,字数1500左右。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求简练精确,形象生动,能集中文章中心思想;文章内容要求材料真实、全面、详细具体地反映学生参评奖项方面的突出表现(为增加事迹材料的可读性和感染力,建议多增加细节描述),以及在大学学习、生活过程中的体会和感悟,主题深刻集中、事迹典型感人、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避免材料简单堆砌。
3、申请团支部先锋、宿舍先锋:“团支部先锋”或“宿舍先锋”优秀事迹综述,要求简明扼要,内容连贯,层次分明,逻辑清晰,字数1500字左右。
4、师长点评:100字左右,由学生所在系领导、辅导员或专任教师对其进行精辟评述,要注明点评人职务、职称、姓名等。
5、生活照:申请个人单项奖者需在材料附两张获奖学生本人的近期生活照(半身照为宜,JPG格式,并以“系+学生姓名”进行命名);申请“团支部先锋”或“宿舍先锋”者需在材料中提交一张班集体全体成员合照(命名××系××专业××级××班集体或宿舍合照),并根据团支部或宿舍的优秀事迹和卓越表现拟定一条能够展现班集体或宿舍风貌的口号。
所有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压缩后以“奖项+系”命名,由各系汇总后,发送至学校团委。
六、评选活动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
1、各系通过召开班会或系部学生大会等形式,向全体学生宣讲开展“榜样的力量”年度先锋人物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积极参与,并让每位学生都能关注活动的开展情况。
2、团委通过张挂横幅海报、校园广播、网站、微博等多种途径做好全校的宣传工作,在全校掀起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高潮,进一步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
(二)组织实施阶段
1、11月8日前学生准备申请资料并提交申请,各系审核推荐,并汇总不同奖项申请资料,于11月11日17:00前把纸质版材料交到团委办公室,并把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dfzxytw@163.com。
2、11月18-22日学校团委组织评审小组对先锋人物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各奖项入围名单。
3、11月23-26日候选人进行线上网上事迹材料展示(微信公众号投票)和线下校园宣传。
4、11月27-30日组织专家评委与各系评委进行评审。
5、12月1-3日获奖项目将进行网上公示。
(三)表彰总结阶段
2019年12月中旬将在全校优秀学生表彰大会上进行公开表彰,为获奖学生颁发奖品和证书。
注:时间安排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七、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榜样的力量”2019年度先锋人物评选活动的组织机构
(一)设立评审委员会与办公室,由主管学校领导和团委、学生处、各系学生工作线人员组成。
(二)办公室联系方式:宋老师,0757-88269822。
共青团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