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学组织: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体艺术季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广东大学生“喜迎党的二十大”校园合唱大赛有关事项转发给你们: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中共广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二、活动主题
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三、参赛对象
全省普通高校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含港澳台籍学生和外籍留学生)。
四、赛制安排
(一)人员分组
本次合唱大赛组别分设普通组、专业组。
1.普通组:参演者全部为非声乐及相关专业学生;
2.专业组:参演者全部为声乐及相关专业学生。
(二)比赛项目
本次合唱大赛项目分设合唱项目和重唱项目,可采用现场伴奏或无伴奏,现场伴奏人数不超过5人。每所高校最多可组建1支合唱团队、1支重唱团队报名参赛,报名时须注明普通组或专业组。
(三)比赛方式
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比赛。复赛通过对参赛院校提交的视频作品进行线上评审开展,决赛以线下形式开展。
五、时间安排
(一)2022年10月中下旬:初赛阶段
学校通过举办专场音乐会、交流展示等,积极广泛宣传,丰富校园文化。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完成预选并组建参赛队伍。
(二)2022年11月中下旬:复赛阶段
各参赛队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组别,于11月15日(周二)前以学校为单位将参赛材料报送赛事组委会,详细要求请见后文“参赛要求”。经专家评委对各参赛高校的视频作品统一评审,于11月21日前后公布入围决赛的队伍。
(三)2022年12月初:决赛阶段
决赛比赛地点设在珠海市。入围决赛各队提前进行线上抽签,决定比赛顺序。具体决赛安排待后续通知。
(四)2022年12月初:获奖公布
专家评委现场打分,公布比赛分数。待重唱、合唱均完成比赛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由第十七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体艺术季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公示。
六、参赛要求
(一)节目要求
1.合唱节目要求。合唱演员人数为25至50人(不含指挥);复赛、决赛均须演唱2首曲目,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2首歌曲、含上下台)。一首为必选曲目,从附件1所示的歌曲清单中选1首参赛;另一首为自选曲目,须为中文歌曲,内容要求健康积极向上。合唱指挥须为本校在职教师或学生。
2.重唱节目要求。重唱演员人数为2至15人,复赛、决赛均须演唱2首曲目,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2首歌曲、含上下台)。一首为必选曲目,从附件1所示的歌曲清单中选1首参赛;另一首为自选曲目,须为中文歌曲,内容要求健康积极向上。
鼓励原创作品参赛,鼓励组织本校港澳台籍学生参赛。
(二)报名材料及要求
1.复赛报名材料要求。各学院须填写《合唱大赛学校报名汇总表》(附件2)、《合唱大赛人员信息表(合唱项目)》(附件3)和《合唱大赛人员信息表(重唱项目)》(附件4),于11月9日(周三)18: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学生会秘书部邮箱gzymishubu@163.com。
2.复赛视频作品要求。报名参赛的视频作品需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项目视频需单独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3G),并以“组别+项目+学院”命名,如“普通组+合唱+xxx学院”,视频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老师姓名。发送至校学生会秘书部邮箱gzymishubu@163.com。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参加现场决赛的各单位人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及餐饮费等自理。
2.严格遵守本校属地与珠海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密切监测参加活动所有人员的健康状况。决赛开展前,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有关工作要求,另行与各入围高校沟通疫情防控相关事项。
七、奖项设置
(一)优秀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根据各高校校级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学生参与度、活动覆盖面、活动宣传情况以及活动亮点成效等进行评选。
(二)声乐表演奖
面向合唱项目、重唱项目的参赛队伍,分专业组、普通组别设立一、二、三等奖,为参与表演的学生颁发相应奖项证书。具体奖项比例根据比赛实际情况由组委会办公室设定。
(三)优秀指导老师奖
所指导的团队获得一、二等奖的教师,颁发相应的优秀指导教师奖(原则上每个项目授予不超过2名老师)。
附件:1.第十七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体艺术季合唱大赛必选曲目清单
3.第十七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体艺术季合唱大赛人员信息表(合唱项目)
4.第十七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体艺术季合唱大赛人员信息表(重唱项目)
共青团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