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粤人社规〔202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开展我校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2024届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3000元/人。
三、补贴条件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
2.属特困人员;
3.属残疾人;
4.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四、申请材料
(一)《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二)《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附件2);
(三)身份证明材料:
属于城乡困难家庭提交相关证明(其一):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特困职工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属于脱贫人口家庭的,提供《同意接受查询脱贫人口意见书》;
属于残疾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残疾人认定证件;
属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提交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四)学籍证明。
本次申报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无需提交纸质版,请把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确保足够清晰),按上述材料顺序排列形成PDF文档,每位学生一份,文件命名为“学生姓名+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材料”。其中附件2《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学生只需要填写好相关内容提交word版至学院就业辅导员处,由学院汇总提交word版给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五、注意事项
1.属城乡低保家庭:需核验城乡低保证是否在有效期内(①如无年审或有效期的记录,需补充由发证机构开具的有效期证明;或提供近半年发放低保补助金的银行流水记录。②属残疾人家庭的,证件无记录毕业生与持证人的家庭关系内容的,需补充户口簿证明毕业生与持证人的关系。)
2.属特困职工家庭:核验特困职工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并确认是否在有效期内(①证件中记录有家庭成员姓名与具体有效期。②如证件中无记录毕业生与持证人家庭关系内容的,需补充户口簿证明毕业生与持证人的直系亲属关系。)
3.属脱贫人口:属省内户籍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属省外户籍的,登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核验(网址:http://cpadis.cpad.gov.cn:9300/cpad_query/login),并截图留证。
4.属残疾人的:核验残疾人认定证件。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请各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在自愿申请的原则下,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申请尽申请。
2.认真审核。各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对申请人的资格、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3.按时报送。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10月15日前将《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电子版(见附件)、每位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通过学校OA报送给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赖越菲,逾期不予接收。
4.学校复核。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复核通过后的名单在学校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批。
附件: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2023年9月26日